黑吃黑的案例,请大神赐教
甲向乙购买支付宝账号,但未告知用处,乙猜测不是什么正规交易,后乙将支付宝账号和密码给了甲,甲登陆成功后支付订金88元。次日,甲需要将支付宝的余额转走,发现必须由乙先提现到绑定的银行卡。后甲找乙,称让乙帮助自己把支付宝的钱先提现到乙的账户,再转到甲提供的账户上。乙重新登陆支付宝平台,发现余额多了好几万,乙心想,钱估计来路不正,对方也不敢报案。遂索性把钱据为己有,自己用掉了。请问,乙的行为如何定性??没人回答吗 现实案例,我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前进中的2012 发表于 2020-11-02 10:16
现实案例,我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确实是现实案例,有人支持盗窃罪,有人支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有支持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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