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fz111 发表于 2020-10-8 12:18:43

无权处分与担保物权。

出质人将自己无权处分的动产,能不能设立质权?
例:甲对A车属于无权占有,其将A车出质于乙,乙是善意第三人,请问乙能不能取得对A车的质权?
能不能适用民法典311条最后一款,乙能不能善意取得担保物权?

蔡进 发表于 2020-10-8 22:52:12

同时结合312条,盗赃,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wraithlord 发表于 2020-10-8 23:04:10

担保物权可以善意取得,参照民法典第311条关于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标的物必须适合善意取得,不能是盗脏,遗失物。
动产质权善意取得,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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