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分红请求权
问题:股东会决议在一年半后分红,而公司章程约定在10个月后分红,若该分红决议未被撤销,则应当按照什么期限完成分红?虽然《公司法解释五》 第四条规定 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但是就问题的情况,应该按法定一年,还是公司章程的10个月呢?
求大神解答
按章程
https://appatt.xuefa.com/pic/20201007/1602070761679668330.jpg 决议,章程没规定或规定时间超过一年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分配方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