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不应该将知识产权编独立在外
因为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之一,在当年制定民法通则时中国法治刚刚在恢复支出,知识产权更是无从谈起,可是40年后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非常重要的出现不应该再独立在民法典以外。
也同意民事权利尤其是人格权的注重,在总则之后体现,之后是物权,知识产权接着是合同,亲属法,侵权责任法
还要加强用语而且还要广泛征求意见,这几次民法修改很快但是很多网上都没有看到草案就通过了,去看看刑法这些年的修改广泛征求意见,比如对70岁以上的人员决定不使用死刑之后又是网友大讨论,包括交通方面的犯罪获得了很大的民声。
再有对那广泛的司法解释必须完成清理整合,因为以前适用婚姻法多少条现在肯定就没有这一条了,而是民法典多少条。中国当今法律制定有一个问题,就是忘记了很多司法解释包括部门规定存在的问题。
不写进去是慎重 虫旁蟹 发表于 2020-10-3 17:44
不写进去是慎重
也许这次因为法典原因,第一次法典所以有这很多问题存在我们都不否认
只是以后需要写入,而且现在为什么不可以提前征询意见,什么意见没有看到征询以及草案征询就出台了,不要忘了集思广益的好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