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16条与担保合同效力
《公司法》第16条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作出了限制。若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擅自提供担保,且相对人银行未尽到形式审查义务,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商法老师观点:担保合同无效
民法老师观点:公司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并不会因此无效
应以谁为准?
同问 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担保 如果没有商法的明确规定,则应该遵从民法理论,以合同法和担保法判断是否有效。 蔡进 发表于 2020-10-5 22:49
如果没有商法的明确规定,则应该遵从民法理论,以合同法和担保法判断是否有效。
就怕规定得偏,不知道还有这么个规定。2019那道,后手将出票人载明不得转让的票据质押的效力,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现在应该没争议吧。
万里无一尘 发表于 2020-10-6 15:21
这个问题现在应该没争议吧。
怎么说?
wraithlord 发表于 2020-10-06 09:18
就怕规定得偏,不知道还有这么个规定。2019那道,后手将出票人载明不得转让的票据质押的效力,你怎么看?
债权人愿意接受不得转让票据质押,没有理由不允许。质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还债时无法实现质权。 蔡进 发表于 2020-10-6 21:28
债权人愿意接受不得转让票据质押,没有理由不允许。质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还债时无法实现质权。
权利质权未设立,因而无法实现质权的法条依据你找到了吗?
按照民法理论,质押不等同于转让。出票人记载禁止转让不影响权利质权设立
wraithlord 发表于 2020-10-06 22:07
权利质权未设立,因而无法实现质权的法条依据你找到了吗?
按照民法理论,质押不等同于转让。出票人记载禁止转让不影响权利质权设立
质权已经设立,因为不能转让,所以不能实现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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