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中的2012
发表于 2020-10-20 10:14:19
熤晟 发表于 2020-10-12 11:39
如果这个同事家真是一亩的宅基地,就是有666平米的建宅权。可以类比城市土地使用权666平米,还外加58平米的 ...
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宅基地有相同平米的建宅权,想请教一下法律法规条纹在哪里?
季宇鹏
发表于 2020-10-20 18:04:04
前进中的2012 发表于 2020-10-20 10:11
偏执型人格障碍。这其实是一种精神和认知类疾病。常见于上访群体。这些人要远离。多说一句都是给自己惹麻烦。这种人就需要那种有气魄有脾气的有钱人收拾一下这个世界就肃静下来了。
你说的太对了,他母亲至少去北京上访了四次,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都去过好几次,去省市县相关部门上访不计其数!
前进中的2012
发表于 2020-10-21 12:27:50
季宇鹏 发表于 2020-10-20 18:04
你说的太对了,他母亲至少去北京上访了四次,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都去过好几次,去省市县相关部门上访 ...
哎 这个开发商也是,较这个劲干嘛。直接不和他家签协议不拆迁就好了。这么上访的。你不拆迁政府也乐见其成,稍稍变更下涉及方案其实都不花钱的。
初中毕业战司考
发表于 2020-11-7 00:49:09
前进中的2012 发表于 2020-09-29 15:57
十几年前我就经历过一次这样的拆迁。一个门面房拆迁。因为是临街,也是各种漫天要价,各种不满意,各种不拆。最后我那个亲戚开发商直接撂下句 你这个房子我不拆迁了。然后真的变更了设计方案。直接在他房子四周打桩基础然后架空在他上边 ,就有点现在高速路上修铁路或者高架那样的感觉。就把他房子空在那里。故事的结局就是对方的妥协,补偿方案比原来的还低。
我就想知道是你不懂法,还是该拆迁户不懂法?你在人家上面建,影响人家采光吗?可以要求排除妨碍不?还断人家电断人家水,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了?我就不知道哪来的底气,我最见不得那些说什么漫天要价怎么怎么的,人家漫天要价,你可以就地还钱,你觉得贵,你可以不买,还有很多人对祖宅是有感情的,不能片面的用金钱去衡量,愿买愿卖,自愿就好,如果采取强制断电断水的手段,那么就不利于社会稳定,可能会发展成恶性事件,我们见过的案例还少吗?
初中毕业战司考
发表于 2020-11-7 00:58:49
你们看问题,只能看到表面,看不到问题的实质,为什么拆迁会有几种标准?为什么照顾就可以1比2赔偿?其他人是1比1.5呢?基层政府,这样的做法不就是欺负没有单位撑腰的老百姓吗?真能让人信服?怎能不漫天要价呢!就想我们写诉讼请求一样,你请求对方赔偿你1万元,有可能法院只支持你1千元,而你请求对方赔你1千元,法院会判决赔你1万元吗?所以嘛,能要就要,实在要不到,也只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