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中“共同犯罪”的理解
《高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请问这里的共同犯罪,是刑法意义上的共同犯罪行为人,还是同案审理的被告?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了丁。事后,甲的儿子小甲帮甲窝藏赃物(小甲未参与抢劫)。
四人被捕后,法院并案审理,一审判决甲乙丙抢劫罪;小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小甲不服,提起上诉。对于甲乙丙,法院如何处理? 他们在窝藏赃物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蔡进 发表于 2020-9-5 22:30
他们在窝藏赃物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小甲只是窝藏甲分得的赃物,要成立共犯也只能和甲成立共犯
那乙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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