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中行 发表于 2020-4-5 22:19:27

关于买卖合同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今晚(4月5日)19点-21点,学法网-法考模拟考场举行了《2020法考-民法A卷》测试(点击可查看此次测试详情),根据大家的做题数据统计,下面这道题是今晚大家错的最多的一道民法题(错误率88.85%),你们做对了不?你们的答案是什么?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产无人居住,但是房产证上以及房屋管理局的登记簙上只记载了男方甲的名字。后甲乙二人感情不合,1月5日,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决二人离婚,并将房产判归女方所有。同年5月15日,拿到判决书后,女方一直没有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甲因为对法院的判决不满,于同年6月10日,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丙,并到房管局办理了过户登记。与此同时,乙也因感情受到重大挫折,欲搬迁到其他城市,将此房屋卖给了丁,07年6月15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发现已经易主,遂起纠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买卖合同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本案应由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丁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C、因为没有进行登记,乙、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生效,丁可以追究乙的缔约过失责任

D、丁可以直接追究甲的侵权责任

关于本题的参考答案及解析可进入《2020法考-民法A卷》查看

2020laile 发表于 2020-4-5 22:22:45

做错了!:(

易尘88 发表于 2020-4-5 23:22:24

C

许云松 发表于 2020-4-5 23:44:08

cd

cosoo111 发表于 2020-4-6 00:34:58

基于生效判决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无需登记,乙于判决生效时(1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判决生效后,甲对外处分不动产属于无权处分,但登记簿上只有甲的名字,受让人丙有理由相信房屋归甲所有,丙支付合理对价并登记后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6月10日)。A选项正确。

乙6月15日出卖房屋时,房屋的所有权已属于丙,乙是无权处分,合同性质效力待定。B项错误。

同时,乙、丁间合同性质不是未生效,而是效力待定,原因是乙无权处分。C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106条,善意受让人丙取得房屋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乙有权向无权处分人甲请求赔偿损失。丁对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无权追究甲的责任。D项错误。

这题选错误选项,答案 BCD。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0-4-6 09:58:43

做错了

YTLHC 发表于 2020-4-6 10:48: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通俗来讲,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leslie2019 发表于 2020-4-6 11:02:06

cd,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

ww2330999 发表于 2020-4-6 11:05:22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认正 发表于 2020-4-6 11:50:25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0-04-06 09:58
做错了

答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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