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在努力 发表于 2017-6-7 22:32
都不要停留在表面吧医生也有被杀的 而且有的医生也应该被杀 为什么不去杀公诉人跑来杀你
因为嫌疑人不是只有一宗罪,第一宗强奸罪,第二宗故意伤害罪,公诉人?
赤道与南极 发表于 2017-6-7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又是冤案?
冤案虽然多,但并不是出了问题就是冤案
枪毙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7-6-7 1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有点疑惑:刑庭一向是人手不够的
……从审判庭被调至立案庭或执行接待的窗口,也是有可能的,只是什么原因那就不知道了,又是什么原因让犯罪嫌疑人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现在也不知道,只能静待事情发展了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杀的好
你妈的有病,怎么不杀你狗日的!
大班子领导 发表于 2017-6-7 1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杀的好
是不是傻?
强烈谴责~~~~
我发现这里法盲不少
就这一次: 怎么一会儿干警,一会儿法官的?
看来你还不了解这个机构的组织称呼啊,法院的法官也是叫干警的~~就像检察院的检察官一样 也可以称呼为干警的~~
欧美法治社会的建立,经历启蒙思想的洗礼,理性思维的建立保驾法治推行。东西方的巨大差距就在于东方太过于感性而易极端偏激,日韩议会里议员打架在欧美看来都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