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
很佩服楼主把握的功力,在这方面可能我还是稍欠缺呢。不敢下那么狠。但是,另外一个问题,楼主这个文章应该稍加修饰一下,不能太直白,否则拿出来分享又感觉不大妥当。。。。个人看法。祝成功!
南渡北归 发表于 2015-8-14 14:01
很佩服楼主把握的功力,在这方面可能我还是稍欠缺呢。不敢下那么狠。但是,另外一个问题,楼主这个文章应该 ...
其实你读懂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这个案件的过程,收这个费用其实不在于我去跟办案人员去走关系,我压根没这么办。
收费主要基于这个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客观的复杂情况,跟人情没关系。
别人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
呵呵,话说回来,一个案件收这样的费用确实不大容易。
谢谢理解!
这是你在本地吧,在京公安那边只给一个预审大队的电话,办案人员的办公电话都不给你。别说见面吃饭了。
thindog666 发表于 2015-8-24 13:22
这是你在本地吧,在京公安那边只给一个预审大队的电话,办案人员的办公电话都不给你。别说见面吃饭了。
在京,这样的案件恐怕嫌疑人也没有必要刑事拘留吧
全是屁话,一个人怎可涉嫌聚众斗欧,定寻衅滋事还要看情节是否严重,
峰回路转 发表于 2015-8-31 21:32
全是屁话,一个人怎可涉嫌聚众斗欧,定寻衅滋事还要看情节是否严重,
麻烦把过程看完再来说好么?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看来一定要买个好车,加个好的车友会!!!
wuyaqi517 发表于 2015-9-6 11:22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看来一定要买个好车,加个好的车友会!!!
。。。。只是打个比方。。。。。。。。。。。。
圈子太多了,看自己如何进入了
其实我就是来打打酱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