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一村夫 发表于 2013-5-1 23:32:12

今天亲手把一个人送进去,心里很不是滋味

    今天一早去参加朋友婚礼,行至鸟巢东侧时,一辆出租车突然别到我前面紧跟着急刹,我ABS都踩出来了将将没撞上,我追上找他理论,拉开驾驶室门和他理论几句他突然加大油门险些把握甩出去。我继续追了一公里左右,在他小区门口把他别住了。下车后发现他浑身酒气,遂拔掉他的钥匙报警。等警察来的一段时间,他一直辱骂我,本想将钥匙还他了事,又忌惮他开车撞我。警察来后一吹,显示“>100”的红字,直接上车去验血。    做了这么多年的律师,从没想过要把谁送进去,即便是刑事举报业务,也无不是本着要还钱财为目的。事后想想,其实大家都挺不值的。    在此提醒大家:开车莫喝酒;不要把人逼急,脾气再好的人也有脾气;凡事给人留余地,有理没理,亦然。

杨hw 发表于 2013-5-2 10:58:10

他这是要故意杀人吗   天哪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3-5-2 11:15:51

这种混蛋还是进去的好

炸123 发表于 2013-5-2 12:44:05

不管你对不对 反正他就是会恨你

yny0828 发表于 2013-5-2 15:16:34

村夫前辈,进去反省好,如果你没送他进去,没准下一秒肇事了,后果更严重。

love芯儿499499 发表于 2013-5-2 15:43:29

回复 1# 山野一村夫


    喝酒的人都是头脑不清醒的。很讨厌喝醉酒的人。很难伺候。

小小门神 发表于 2013-5-2 16:04:47

从来反感喝酒的人,酒后开车更是对自己及他人严重不负责任!
山野大哥一点儿错没有,无须自责~

xujin 发表于 2013-5-2 17:13:35

你这也是为了他好啊,这次是进去了,下次他可能连进去的机会都没有呢。

山野一村夫 发表于 2013-5-2 22:02:15

谢谢各位!自责倒也没有,进去也就进去了,我现在要是捞他我就构成诬告陷害了。
只是通过这件事在反复反省自己,凡事给人留余地,争强斗狠往往自食恶果。
想起高晓松老师那句话: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movpe 发表于 2013-5-3 15:59:37

太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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