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事务
发表于 2008-8-21 20:46:00
[8月23日]:学法网论坛服务器再次遭受大规模“黑客攻击”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face="黑体" size="4">关于08年8月21日学法网论坛服务器遭受到黑客“洪水攻击”的说明</font></strong></p><p align="left"><font color="#ff0000"><strong>学法网论坛服务器再次遭受大规模“黑客攻击”,前面正在排查222和221开头的IP,造成部分无辜网友受到牵连,暂时不能访问学法网,现已经恢复正常,由此带来不便,请谅解!</strong></font></p><p align="left">各位关心和支持学法网的网友大家好:</p><p> 从今天(08年8月21日)凌晨开始,学法网论坛<a href="https://bbs.xuefa.com/">https://bbs.xuefa.com</a>服务器就遭受到了莫明的cc等洪水攻击,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网友访问论坛的速度非常慢或经常掉线的情况,给学法网网友带来了极其的不便。于是学法网技术做出了紧急防御,至今天(08年8月21日)19:30止,我们的技术已经基本锁定了攻击者的IP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对其相关IP进行了锁定操作。<strong><u>同时,已经将攻击者IP等相关信息提交给了当地公安局。</u></strong></p><p> 在此,我代表学法网管理团队所有成员提醒制作此次攻击的会员:学法网xuefa.com为完全免费的公益性交流平台,也许学法网的相关规定已经阻碍了某些人的利益或者如果您对学法网及学法网管理团队成员有任何意见(不满)可以及时向我们提出,请千万不要用非法的网络攻击手段,来破坏近17万学法网会员共同的家。我们一定会将此事追查到底!<strong><u>历史证明:“公敌”定会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u></strong>制作CC ddos 等洪水攻击行为而被抓获并判刑的案例(不完全列举):</p><p> 案例一:02年,连云港有一个网络兴趣爱好者,在网吧里通过CC ddos等洪水攻击方式攻击地方网站,后来被判了半年。</p><p> 案例二:徐立因对某网站服务器发起CC ddos等洪水攻击,在2005年2月3日被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后被判刑5年。</p><p> 案例三:高某于07年8月23日在家里通过代理服务器等方式攻击某网站服务器,后被判刑4年。</p><p> 还有很多因为网络攻击行为而被抓并判刑的案例,现在就不一一列举了。。。。。。在此只想再次提醒一点:<font color="#ff0000">很多人在发起网络攻击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但是因他的攻击行为给网站等造成的破坏和影响是很巨大的,所以当很多网络黑客被抓获并在牢房里痛哭流涕的时候,已经完了。</font><br/> </p><p> 最后,再次感谢所有支持和关心学法网的会员、各大司考培训学校及Google!</p><p> 学法网管理团队</p><p align="right">2008年8月21日20:00</p><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p align="left"><strong>网络“洪水攻击”的简单概述,如下:</strong></p><p align="left">“洪水攻击”属于黑客攻击行为的一种(属于技术最低级的一种黑客攻击行为)。洪水之猛、势不可挡。如果将洪水比作对网站服务器的攻击,那大家可以想象得出,攻击是多的猛烈。在网络安全领域所指的“洪水攻击”是指向目标服务器发送大量无用的数据包,使得目标服务器忙于处理这些无用的数据包,而无法处理正常的数据包。在攻击过程中,目标机器的CPU的使用率将高于正常值,有时甚至会达到100%。这样将使目标机器的性能急剧下降。这有些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电话,如果要使某个电话瘫痪,就不停地拨这个电话的号码,那么其它的电话就无法拨通这个电话,当然,要想不接到骚扰电话,唯一的方法是将电话线拔了。同样,要想网站服务器完全避免洪水攻击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让这台服务器运行,更直接的就是将网线拔了。</p></div><br/><br/>
08sfks
发表于 2008-8-21 21:14:00
<p>谁敢跟学法网过不去,我跟谁急。。。</p>
警惕
发表于 2008-8-21 21:18:00
<p>永远支持学法网!!!</p><p></p><p></p>
危开
发表于 2008-8-21 21:21:00
难怪做题做一半就找不到网页了,原来是被攻击了,诅咒攻击者!!!
dison
发表于 2008-8-21 21:28:00
这里有法院,检察院的同学,此人不想活了?
警惕
发表于 2008-8-21 21:33:00
<p>公布他的名字。</p><p>看他以后法律圈子里怎么混。</p>
cctvlaw
发表于 2008-8-21 21:38:00
<p>是谁那么万恶.</p>
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08-8-21 21:42:00
强烈支持学法网
ghabyang
发表于 2008-8-21 21:53:00
本来就是盗版资料集散地,还说别人
依然等待
发表于 2008-8-21 21:59:00
坚决支持学法网!!!!!强烈谴责不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