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922
发表于 2011-10-15 15:49:58
回复 58# laiphone
哎,兄弟,我特别喜欢车啊,我现在都快成汽车专业的了,我发现我对汽车方面的知识了解要胜过法律了,呵呵,你可以去汽车之家上面搜索我这个名字,我在上面上了很多作业
TH922
发表于 2011-10-15 15:47:41
回复 50# miko153809025
说实话,我没什么老师的,我做的非诉其实跟生意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我找来业务然后整合资源最后提供所谓的法律服务而已,这种法律服务很简单,只用写几份合同我就可以收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这就是我所谓的非诉了,在我看来,除了诉讼业务,其他所有能赚钱的都叫非诉。我这些年所谓的经验就是人脉,积累人脉就积累的路子,有了路子就有赚钱的可能,钱不难赚,特别是有律师这个名头就更加容易赚了
miko153809025
发表于 2011-10-14 20:42:15
楼主,你怎么不回复我啊
TH922
发表于 2011-10-14 01:03:41
我是来看回复的,哈哈哈哈,楼主是在犯严重的错误,你没听敬爱的朱总理说吗,我国应该多发展支持公交车,你 ...
laiphone 发表于 2011-10-11 19:16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炫耀是正常的啊,做出了一点成绩谁不想炫耀一下呢?其实我自己也挺可悲的,一般来说,想炫耀的人肯定是那种受过苦难的人,我就是这种人,曾经的我被女朋友抛弃过,被亲戚朋友看贬过,被自己家里的人讽刺过,所以现在做出了一点点成绩就开始炫耀想证明什么呢?想证明我其实并不是那么差,其实炫耀也是一种自卑的表现,我也知道是不对的,但是人都要有这样的一个过程,在网络中你我都不认识,我炫耀其实对现实中的我没任何帮助或者害处,知道我的朋友他们都知道我现在是怎么样的状况。如果从这个帖子中能帮助一些人,那么我这个帖子的目的就达到了,无论怎样,我都不希望这帖子伤害到任何人。
其实现在我已经慢慢脱离了这种喜欢炫耀的心态,这种心态其实来得快去得也快,为什么呢?因为炫耀对我来说真的没有任何的好处,而且还有坏处,看看一些回复就知道了,所以炫耀的心不会长久,拿我自己的心路来说,大概是半年这样,之后这种心态就会回归正常,现在我考虑的已经不是财富之类的东西,我追求一种让自己能愉快的心理,一种能让自己平静的心理,因为钱真的是身外之物,自己快乐幸福与否虽然跟钱有一定的联系,但是还是要靠自己来调节,钱不能看得太重,否则会适得其反。
TH922
发表于 2011-10-14 00:51:39
哥们儿运气不错啊,家庭背景应该也不错。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好的家庭背景,做出这样的成绩,还是让人比较羡慕 ...
2011司法考友 发表于 2011-10-11 11:07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家庭背景很一般,论坛里有现实中认识我的人,呵呵
TH922
发表于 2011-10-14 00:50:33
看了大伙的回贴,对律师的争议真的很多。
不过我相信楼主。
不管怎么样,这年头,只要有关系,自己会运作 ...
留缘 发表于 2011-9-26 09:40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努力兄弟,考过了起码可以完成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应该完成的任务,这样可以放飞心情去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
TH922
发表于 2011-10-14 00:47:25
我同意你的观点。楼主经历的真伪其实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对大部分准备从事律师行业的朋友们来说没 ...
剑曦 发表于 2011-10-11 19:48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我觉得我更像个生意人,不像个律师,我现在这本律师证好久都没有用了,明年我都不知道还继续注册不?
TH922
发表于 2011-10-14 00:45:11
回复 53# yxm144137
兄弟,我现在觉得老老实实做人,本本份份赚钱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今天我又推脱了一个代理费达3万元的刑事案件,为什么推脱?答案就是我没这个能力去办,做刑事案件没有一定的关系根本不可能达到委托人的要求,我没公检法的关系,只有放弃,起码我不会收了钱睡不着觉。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越来越讨厌做诉讼,难度大的案件我没能力去办,难度小的案件我也不愿意做,因为不想跟公检法打交道,也许我现在已经不是个真正的律师了,虽然有本律师证,但是我现在已经转移到了投资业务上去了。
TH922
发表于 2011-10-14 00:37:07
回复 51# dhnpyg
哟,别激动兄弟,这样伤肝,来,喝杯降火茶消消气,如果我的帖子得罪了您,我道歉,别生气了,我发这帖子的目的不是让您生气的,我自己现在马上扇自己两巴掌作为惩罚,希望这样您能消消火
lawyerzrj
发表于 2011-10-12 01:56:32
作为晚辈,新人,我颇为佩服楼主和律师梦飞翔的思想,很有主见。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