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lxf
发表于 2010-8-25 11:32:51
你的“第一次”真有趣。
偶也利用假期去律所体验了一番,感觉现实与法律条文差距大得很。
duoyidao
发表于 2010-8-26 22:40:21
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谢谢分享
大理寺正卿
发表于 2010-8-26 22:49:18
真正的学习才刚刚开始!
lxg820809
发表于 2013-5-23 17:42:19
好期待这样的经历啊
落魄绅士
发表于 2014-2-18 16:05:28
英雄啊。。:victory:
1023768737
发表于 2014-4-27 00:17:02
第一次立案就带了几个版本的诉状,佩服。我也去过县里立案,离婚案子竟然要求当事人本人去,不管怎么解释,就一句话,当事人必须到场,结果崩溃的坐车回去了,长途车快2小时了,差点晕车。
675105598
发表于 2014-7-21 23:10:31
学习了。谢谢!
尧天2013
发表于 2015-1-8 17:36:03
好的,学习了!希望将来自己的第一次也能收获很多
尧天2013
发表于 2015-1-19 01:48:28
再次拜读!谢谢!
nj666
发表于 2015-3-16 00:13:29
学习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