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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uzhu 发表于 2021-3-4 16:38 这个事件我认为司机不构成犯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关键在于,行为人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从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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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784033 发表于 2021-3-9 10:01 柏神案例变种,男女分手,男的对女的说分手就跳河,女的坚持分手,男的跳河淹死,女的再一边看着男的淹死, ...
许大先生 发表于 2021-3-7 00:43 罗翔同志说过,他为沈阳大爷大妈讲课,普通人都知道何为犯罪,而钻入牛角尖的高材生却……唉!
keluzhu 发表于 2021-03-10 08:54 您大可以让沈阳的大爷大妈来从事司法工作,看看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典型的法律无用论
xiongjiehong 发表于 2021-3-8 16:29 告知家人或者报警不怕被灭口吗?跳车或许还有一线希望。
3. 在行驶过程,司机为节约时间提前通过货拉拉APP平台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 4. 9点29分,女孩两次发现车辆偏航,而司机周某某并未予理会,后用恶劣口气表露了女孩两次拒绝其搬运服务的不满;车辆继续前行,在缺少路灯的黑暗僻静路段,女孩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某未予理睬。 5. 当司机发现女孩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窗外后,他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刹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女孩从车窗坠车后,司机停车查看,发现女孩躺在地上,头部流血。
刘律师2019 发表于 2021-3-5 16:10 判处无期徒刑即可,留一条命给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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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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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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