戾气真重。有几个点想说明一下:1.职称是一种专业技能的社会评定,不是强制认定,不存在有形的手的问题。你可以评,也可以不评。2.职称有着社会评价的作用,对一些行业和一些人作用很大,不是对你没用,其他人就用不到。3.职称有着专业人才升级牵引的作用,最高级相当于正高级、教授级,是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大家努力提升的一个方向标,不知道怎么就成了权力寻租、就成了公务员管理。4.制定法律专业职称规则的管家,也可能就是制定司考规则的专家,或是制定法律规则的专家,那么是不是连法考和法律一起抵制呢。5.做法律工作,面对政府、权力、社会要有一个良好心态。做人先修德,做事先修心,看留言的一些朋友,觉得甚是堪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