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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张律师最不该做的事,就是欺骗

   
律师路上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8-1-10 22:04:54 查看:19151 回复:6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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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这个评论之前,大家先看一小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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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律师,最不该做的一件事,就是欺骗

文 | 敏大

张律师可能也很委屈,我不过就是多看了两本郭敬明,发了几个微博和朋友圈,怎么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连律所官网都要把她的信息撤下去?于是我们看到,易胜华律师特别能体谅晚辈,告诫张律师要慎交朋友,这不是你的错,都是那些把你朋友圈散布出去的人的错。但易律师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事实是:大家厌烦的不是炫富,而是欺骗。王思聪天天炫富,怎么没见有人去扒他的皮?这次事件一开始的爆点就是:盈科的律师为何这么堂而皇之的自称亚太第一大律所?(当然,盈科是有一些指标位居亚太前列,不过律师这么简单粗暴的说第一大,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随后,仔细一琢磨上下文:如果真的是一个全身奢侈品的知名女律师,怎么又会是第一次办美签,签证面试就搞得如临大敌?如果这个亚太第一大律所有水分,那么北大的学历有没有水分?果然,北大法学院的同学一合计,真没见过这个人。一说张律师是自考本科,一说张律师是参加培训活动混了个校友卡。再一看,律协网站上张律师14年才过司考,15年才执业,怎么就成了合伙人?总之,牛皮被戳穿,白富美成了人人可以调戏一下的小丑。

接下来有好事者扒了张律师的微博,黑料一个接一个,成了围观群众的狂欢。通过大家爆出来的张律师的微博,可以还原张律师的人生轨迹。她大概出生于比较小的城市,所以她的家人都会觉得她那个县城土豪前男友是个金龟婿。家里情况也一般,从小没去过美国,但父亲一直把工资卡交给她支持她买她的工资未必能负担得起的奢侈品。她学习成绩一般,但天天看郭敬明的小说,或者爱关注咪蒙的公众号,觉得只要有了奢侈品就有了一切,男人就该臣服于她的美貌。尽管工作四年之后才过了司考,她咬咬牙买了一个入门级的卡地亚的表,和一件Burberry的大衣,从此这两个配件就天天出现在她的朋友圈里。

后来,她混成了北大的校友,又当了盈科的律师,她用一个又一个谎言把自己塑造成郭敬明小说中的角色,迟早会有一个出生于上海、家资百亿的富二代和她真心相爱。这点小心思,也不能说她多么恶。但是律师圈子就这么大,真的有很多律师是正牌北大校友,真的有很多律师能随手花一个月工资在伦敦买好几个包,真的有很多律师能头等舱来回出差。而这些律师,根本不会把这些事情当一回事。平时遇见了,不过是“又加班了?”“又加班了。”

张律师,最不该做的一件事,就是欺骗。尤其是撒这种很容易被戳穿的谎言。别的不说,律师法明确规定,律所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经验。即便是盈科官网,张律师的头衔都只是专职律师。她执业年限不够还自称合伙人,真不怕律协/司法局的惩戒?玛丽苏的梦想不犯法,但拿到职场中就是忌讳。希望张律师能学到一点教训吧。

二、张律师涉嫌虚假宣传不?

文 | 哈咯

张律师的行为如果构成虚假宣传。那么,必须厘清律所和个人的责任。1.如果合伙人是自封的。则是个人行为,律协应当处罚个人。2.如果合伙人是律所给的,则应当同时处罚律所。3.从现有的证据看,律所的至少是知道张律师一直以合伙人自称的。至少说明,律所知道,没有制止。律所应当承担责任。网传最新消息,张律师因涉嫌非法宣传被查了。(2018年1月10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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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被除名。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所以,张晴并不是合伙人,也不能是合伙人。她出于某种原因撒谎了。处处宣传自己是合伙人。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是违反规定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律师协会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

……(十三)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不适当宣传的;

三、她是一个想实现阶级跨越的人?

文 | 李寒山

说到底,不过是一个希望能通过一定的努力加上撞大运就能实现所谓的“阶级跨越”的人。

像张律师这样的人在一线城市里到处都是:说他们不努力吧,他们往往不管怎么着都弄个名校文凭(自考也得学点不是);说他们有钱吧,往往还要跟别人一起分摊房租;说他们独立自主吧,往往都有点想找个有一定资本的另一半,哪管什么爱情;说他们死要面子活受罪吧,他们还甘之若饴美其名曰追逐梦想。

但是啊,有些时候有的人的实力是真的不足以支撑他们的野心。

比如这个张律师,如果她真的是正经北大科班本硕,工作几年小有成就了,我就不信众多网友和同行怼的动她。单纯的炫富或者怼相亲男子又怎么了,我乐意,我凭什么不能挑个更好的伴侣。

但是她没有。她被曝一系列问题表明她没有这个实力。(就单单说一点,炫富也是个技术活,你把所有东西价码都标出来了,知道的你是在炫富,不知道的以为你接广告了呢。)

这样的人往往自诩“有能力”,而且确实说话办事有那么一点可取之处,一时间还真会给人以精英之感。但是不能看长,时间一长他们就会暴露出各种问题,急躁,目光短浅,崖岸自高等等。

其实呢,有些时候我们没有自己想得那么“有能力”,而且“有能力”到一定程度上也就那么回事了。很多公众号或者“人生导师”都说,你要提升个人能力吧啦吧啦,学历什么不重要吧啦吧啦,你要勇于拼搏吧啦吧啦。倒也不算全错,只是可能你的“能力”还没高到不需要看学历的时候,你还去选择没头没脑的假装拼搏,并且自我感动、被各种鸡汤打动,那就尴尬了。

张律师明显就是假装自己已经成为大律师了,已经跨过阶级了,久而久之就连自己都骗过去了。她那么恶意对待同样在苦水中奋斗的人,其实就是下意识想要割裂,想要与他们“划清界线”。只是她的做法太过激烈了,所以说被锤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这个时代,没有一个人不是透明的。

实际上,“跨越阶级”一直是从小地方的一般家庭出身的人的理想之一。他们往往走出家乡接触外面的世界的第一课就是认识到这个世界的不公平。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能北京户口,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衣食无忧。他们也希望让自己的后代过上这样的日子,于是拼命赚钱,拼命“找机会”,但是殊不知,正是这样的心理,才被真正的资本家利用,才会真的“跨越不了阶级”。

有点偏题了,话说回来,出现这样事件绝不是偶然。这位张律师所代表的一类人,可能并不明白他们想跨越的阶级是什么。他们可能以为有钱、在一线城市生活工作就成功了,很naive,但是又很值得同情。因为想得到更多权利搁在谁身上都说不出来错。但是由于外部的环境和自身确实也欠缺那么一点点努力,使得他们的所作所为沦为网友的笑料。在这一点上,我只能建议还在过着这种小心翼翼的生活的朋友们,架着说话太累,还是放下吧。

老话说的好,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前面四个渺茫无迹,还是不如读点书来的实在。当然,我是指家里不能提供帮助的人。而且,有多大锅就下多少米,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B装起来很难受。想想吧,依靠假象而得到的优越感怎么优越的起来呢?那东西真的就像水中月,手一挥就碎了。与之同时碎的,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品性。

学法的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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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自考女律师事件,最终受益者是谁?
168861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18-1-10 22:05:31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越缺什么,就越爱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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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卑深养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8-1-11 17:02:07 来自: 中国湖北
所以说,做人要低调,我真的是很少见到有钱律师高调炫富的,越有钱的人往往越低调,人真的是越缺越炫。即使业务能力再强,这种肤浅的性格也会让人反感,这不是别人的错,是她自己不会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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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que 学法4级 发表于 2018-1-11 17:02:44 来自: 中国浙江舟山
小时假听过一个老段子,说是某人家里穷,只喝得起棒子面粥,为了充门脸,每次吃完粥以后,用一根骨头把嘴一抹,俨然一副刚吃完大鱼大肉的景象,出门炫耀。
感觉张律比此人高档一点,家里喝完棒子面粥以后,带一根骨头出门去啃。
不过红果果地点名牌,爆价格,是很LOW的炫耀模式,太漏骨,很有见真正有钱的人这样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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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染啊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1-11 17:06:59 来自: 中国贵州
爵士 发表于 2018-1-10 22:32
不要怼人家的学历,自考也是北大的,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看看官方的通知吧

对啊。自考怎么了?自考也得一门一门的通过。是学校承认国家承认的啊。怼人家自考的是不是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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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嘻嘻嘻嘻1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8-1-11 17:15:46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染染啊 发表于 2018-1-11 17:06
对啊。自考怎么了?自考也得一门一门的通过。是学校承认国家承认的啊。怼人家自考的是不是有毛病?

不是歧视自考 关键是她非要特别说明自己是北大毕业的 按照普通人的看法都以为是高考全省前几十名的精英 而不是门槛很低的成人教育 这中间差距一天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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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777 法考VIP3级 发表于 2018-1-10 22:19:35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静下来想想,其实这个女律师蛮悲哀的,天天活在自己幻想的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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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大法王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8-1-10 22:22:00 来自: 中国北京
本来,朋友圈装逼不爱看咱可以不看,但是毕竟网络这么普及说话也应该有分寸,比如这次涉嫌虚假宣传就因为自诩盈科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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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他kill 学法9级 发表于 2018-1-10 22:30:37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yk居然公然支持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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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1-10 22:32:41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不要怼人家的学历,自考也是北大的,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看看官方的通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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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nlee2010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8-1-10 22:41:48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自己套路作死。
这种宣传能吸引几个有质量的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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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诃不思议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18-1-10 23:12:31 来自: 中国海南
喷他kill 发表于 2018-1-10 22:30
yk居然公然支持张律~

这女的就是炒作的,不过太高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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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8-1-10 23:12:34 来自: 中国北京
二逼女魔头吧?这是律师界的败类,与被愚拉入黑名单的网络流氓无异。炫耀得有资本,比如愚从来都是实事求是,所以不存在炫耀,凡是骂愚的都是臭流氓无疑。这个女魔头没遇见愚,否则愚会让她长长见识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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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8-1-10 23:13:15 来自: 中国北京
加分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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