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甲为申请执行人,乙、丙为被执行人
- 若丙书面承诺愿意在应付乙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可以将丙追加为被执行人
- 经评估,乙名下的居住房屋价值100万,法院将乙名下的房产直接抵偿给甲,以清偿债务
- 即便乙名下的居住房屋是维持生活的唯一居住房屋,但若甲同意按廉租房租房水平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居住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房屋。
- 列甲为申请执行人,乙、丙为被执行人
- 若丙书面承诺愿意在应付乙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可以将丙追加为被执行人
- 经评估,乙名下的居住房屋价值100万,法院将乙名下的房产直接抵偿给甲,以清偿债务
- 即便乙名下的居住房屋是维持生活的唯一居住房屋,但若甲同意按廉租房租房水平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居住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