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词
法考经验
律师执业
实习律师
法考题库
律师梦飞翔
如是我见
yxr86
法考改革
法考老师
法考复习计划
员额制
本版
帖子
用户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首页
学法网首页
社区
学法交流
APP
学法网APP下载
法圈
题库
法考题库及在线测试
考场
法考模拟考场
微信扫一扫
下载学法网APP
手机端
搜索
扫码登录更安全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免费注册
投稿
纯真题库
分年真题(限时)
学法网
»
社区
›
法律交流
›
法律实务
›
与精神病人发生关系,如何判定
回复
收藏
[刑事实务]
与精神病人发生关系,如何判定
楼主
漂来的狗儿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4-14 21:52:45
查看:7861
回复:12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免费注册
x
案例中的流浪汉在与女子发生性关系时,不可能提前预判到女子有精神病且正处于发病期。
客观上没有强奸故意
。
但,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对性对象认识不清,
客观上,流浪汉的确侵害了该女子的性自主权
。
如果在我国,该男子是否归罪,归何罪?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显身卡
12 个回复
正序浏览
显示全部楼层
中绣勇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3-5-6 06:22:3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不构成强奸罪
1.客观上没有使用暴力、胁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
2.主观上以为女子自愿,不知道该女子有精神病。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慵懒时光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3-1-18 12:12:2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钦州
主客观不一致,不构成强奸罪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xiaoqide1986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5-23 10:05:40
来自: 中国
按照我国法律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侵犯法益为妇女的性自主权。罪名构成要件为采用暴力、胁迫其他行为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行为主体的直接正犯为男性。行为对象为妇女,行为内容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与妇女性交,责任形式为故意。故意内容为,男性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手段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妇女性自主权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才成立强奸。
对照案例,男性主观上对于路边偶遇女性精神病并不知情,客观上无暴力、胁迫手段。女性主观上虽有精神病,但其主观上是否严重到失去性自主权无法得知,但其首先具有挑逗行为,男方在配合女方,而非强迫女方。所以,不构成强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苏晟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5-14 19:46:5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无论同意与否,都构成强奸罪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梦想成为小法师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4-22 16:21:4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我的观点是,不构成。原因如下
1.被告无法得知女方有精神疾病
2.女方当时没有任何抗拒行为
3.此行为是由女方先提出的
客观上行为虽已经发生,但主观上被告没有犯此罪的故意,主客观不统一,因此,不能定罪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翻车鱼阿金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4-20 07:57:4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辽宁
这个是强奸无疑。客观上,流浪汉与女子发生性关系的事实存在,女子处于精神病性狂躁期的事实也存在。主观上,流浪汉也知道以自己的条件不可能有漂亮女人主动投怀送抱,那么既然现实中出现了,要么是女人脑子有病加性饥渴,要么是骗他入局割腰子。在这两种情况下,流浪汉主观上都有“将计就计”的想法。并非没有预判。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xfwBczeYR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4-17 23:18:4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客体:侵犯了该女子的性自主权。客观方面:实施了强奸行为。主体:流浪汉。主观方面:故意。
来自苹果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牛棒棒
学法5级
发表于 2022-4-16 20:05:0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好难啊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进阶的小小法师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4-16 13:08:0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四川绵阳
不明知,不强迫,不构成
来自苹果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4-15 15:47:3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2-04-15 12:01
肯定强奸罪啦!
说出你的理由好吗?给大家学习学习行不?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下一页 »
1
2
/ 2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发新帖
回复
漂来的狗儿
学法1级
10
主题
35
帖子
35
积分
发消息
网友热议
热门图文
起点至终点(我的2次美国加州法考经历)
6月16日法考报名!司法部2025年法考报名公
女律师,为什么不愿意嫁给男律师?
分享法考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畅谈法考心路
为什么优秀的人都不愿意去法院检察院?
浏览过的版块
法考资料
12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