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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Hello 杨律师:童年(四)—启蒙

 
 楼主 豫尚春彰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2-8-27 23:11:52 查看:4725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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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四)——启蒙
一个人的兴趣如果能成为他未来的职业,他或许是幸福的,可能对这个社会来说也是十分有益的。但是,兴趣和职业能相吻合,这种情况并不会多见。因为,兴趣和社会不可能完全统一的,是有矛盾的,这也体现了个体和社会的矛盾(况且,兴趣也是可以培养的)。职业不是天生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调整和改变的。但是不管怎么改变,最终都是人创造出来的。
正如前面提到的:人在,家在。我们教育的核心始终是“人”。
至圣先师孔子很早就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或许我们确实需要正视人的相同性(一般性),但我认为,更不能忽视人的个性(特殊性)。每个人都是从出生到死亡,每个人都是从懵懵懂懂到达不同的认知高度。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孩子,用探索的眼光观察着这个世界。这或许就是我们人类探索世界的方式,从自由之心出发,从而达到了一定的认知,进而形成了某种特定的规则。我们称这个规则为“定理”、“公理”或“法律”等等。但是,这些规则并不一定是正确的,所以才有创新,才有进步。“鸿蒙初辟本无性,打破冥顽须悟空”。我认为,学习知识当从自由之心出发,从而达到某种规制,进而由此规制达到新的自由。而我们的教育(教育制度、教育方式)可能一开始就更多的希望将“规制”强加于一颗颗“自由的心”。
可能正是因为我接受教育的经历及司法考试的心得,逐渐体会、认识到独立思考的重要性。或许正如朱明勇律师在《刑辩私塾》中曾提到的:每个专家都是基于自己的成长历程、生活阅历和教育背景才形成了自己的观点的,而每个人的阅历都是不同的。我们可能研究了各位大家的观点,有的观点甚至在“打架”,但我们有时候恰恰忽视了我们自己内心那个最朴素、最真实的想法,从而丧失,甚至迷失自我。法律这个学科似乎和其他理工等学科不太一样。就办案能力和质量而言,我认为最为关键的两点是:提问力和责任心。至于其他的,所谓的地位、学历、名气、经历……,都是相对的,不能决定办案质量。独立思考的能力对于法律人至关重要,也是律师精神的一种体现。一个案件到自己的手上,第一时间不是急着检索类案做任何的指引,也不是急着拿出什么方案解决问题,而是发现问题。爱因斯坦先生曾说:“发现问题和系统阐述问题可能要比得到解答更为重要。”我认为这个观点对于法律人同样适用。有时候,一个问题的提出,足以改变一个案件的走向。而可能更多实习律师或青年律师最大的问题往往就是因为惯性思维、先入为主等因素而意识不到问题的存在。这就出现了:没有问题可能就是最大的问题。
霍姆斯在《普通法》开篇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管你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三段论。法律包含了一个民族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它不能被当作由公理和推论组成的数学书。” 而霍姆斯所说的“经验”,我认为是一个更为宏大的命题。生活在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的一个人的“感知”、“直觉”。对于法律人而言,在没有类案参考的情况下,我们又该何去何从?或许就是要来自于这种独立的感知。《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2022年4月9日起开始施行,该解释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更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就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问题而言,其实在多年前,就有律师在辩护词中提起相关观点,在当时看来,虽不被认可,但其极具有挑战性。而今看来,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些律师的勇气和认知。
我五岁之前的记忆早已经消散在历史的长河中。自己仅仅依稀的记得五岁(应该是)那年,自己跟着二哥和一群“熊孩子”去上学的场景,这是目前我最早的记忆。一群“熊孩子”背着“单肩”布包,开心的走在上学的路上,二哥给我讲着幼儿园的“老教授”,给我指着那栋红砖瓦房的幼儿园教室。可惜,我来到幼儿园并没有见到那位和蔼可亲的“老教授”,后来才知道,他应该是去世了。但是“老教授”这个名字,将始终刻在我们这群“熊孩子”心中。
幼儿园的第二段记忆就是,数学老师要求我们背诵乘法口诀,没有背会的,不准回家。我咿咿呀呀的背着,也不知道背的什么,反正就是顺口溜。自己的脑子笨,只见好多小朋友已经早早的离开了教室,我的声音也逐渐的低吟了下来。后来,自己鼓足勇气找老师当面背诵,还是卡了壳儿。老师无情的让我回去继续背,可能那位数学老师有事就先走了,却又叫来一位年轻的老师“把门”。我低吟了一会儿,再次找老师背诵,现在也不知道当时背的是否正确,反正最后是吃了那位年轻老师“一书”。她拿着书打到我头上说:回家去吧。
幼升小后,我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位“良师”,我的语文老师杨青芝(不知道是不是“青芝”二字)。她和我是同村,按村里的辈分,我是叫她“姐姐”的。我有时候在想,如果她不那么早的离世,或许我的命运也可能是另一个模样。在我第三个片段记忆里,依稀还能看到她穿着那破旧但整洁的黑色棉袄,弯着腰,在路边的沟里捡“熊孩子”丢的馒头。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却又还依旧清晰的记得她是如何教学的,她从不歧视那些后进生,她对我们付出的爱和真心是永远值得铭记的。清楚记得,在她的语文课堂上,她会给孩子们充分发挥的空间,还会让孩子们分组扮演课文中的不同角色进行表演,对于那些沉默寡言的孩子,她也会鼓励大胆发言。她还在班级里实施了“帮扶政策”,先进生帮扶后进生。记得当时,我因被列在先进生的行列,内心还美滋滋的。
但有一件事却一直成为了我童年心中的痛。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那些年流行的“贺年卡”。记得那天,杨老师拿着一堆贺年卡来到教室,对孩子们表示感谢。记得当时她幸福地说道:当我老了,翻开这些贺卡·····。放学后,我就找我的父亲想要五毛钱买贺卡。可惜,我的父亲听到我要买贺卡送给杨老师,他就笑了,说不用。对我而言,我不想在杨老师年迈时,班级的贺卡里缺少我这一位“熊孩子”的心里话。
有人说:“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古圣先贤也说:“五十而知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尽人事,知天命”,“天命之谓性”。我不知道冥冥中是否真的有所谓的“命运”的存在,但我知道命运无常,造化弄人。
杨老师应该在我未读完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休课了。后来才知道,她生病了,得了食道癌。她的丈夫为了她做了最后的努力,寻遍民间偏方。后来也听说,因此还差点误入“法轮功”。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不知道姐夫(我们那称为:哥)从哪里得到的民间偏方,我的父亲让我们这些“熊孩子”准备好手电筒,等夜幕降临,我们趁着夜色打着手电去寻找夜间出动的“癞蛤蟆”。我至今记得我们很快在一个粪坑边找到了一只肥硕的“癞蛤蟆”,那丑陋的身躯,在灯光下发亮的眼睛至今都让我头皮发麻。可惜,最终那只大蟾蜍也未挽回一位伟大的生命。
自己没有见到杨老师最后一面,只听家里人说过,她临走时的形象。杨老师的葬礼并没有按照村里的风俗举办,而是开的追悼会。后来,杨老师的家人搬离了我们村子。
有一次,我和那群“熊孩子”在村子东边玩耍,在一堆杂物中,我竟然看到了杨老师经常带的珠子发套。我捡了起来,把绳子拽断,将珠子放在手中,撒向天空中,这算是我向她做的最后的道别。
有时候,我也真是在想,如果杨老师还在,我是否可能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己是否也可能会有着不一样的人生。在我们的小学,那时候,老师基本上都是跟班走的。我后来的老师好像是从小学三年级一直跟到小学毕业。就这个问题,我也曾想过,老师跟班走,固然有跟班走的好处,但是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长期无法改变的偏见。学习好的学生在他们的教学下一直学习好,学习差的学生可能在他们心中一直是差学生,根本连打“翻身战”的机会都没有。这种情况竟然在我身上血淋淋的发生了。
记得那应该是一次小三生小四的考试。按照学校的惯例,为了防止学生作弊,我们这些考生都需要搬着自己的小板凳,到学校的院子里相隔间距进行考试。我清楚的记得,当时我抢占了一颗大树旁的位置,我靠着大树得意的坐在地上。
那是一场数学考试。数学对我来说,真是太难了,几乎到了一窍不通的地步,因为我的疑惑问题太多,不知道这些抽象的数字到底有什么作用。别说什么分子、分母,有时候就连七加八都经常算错。可是,那场考试确令我终生难忘。后来,我也曾客观的反省过自己,自己应该还是有一定“慧根”的,呵呵,只不过这种智慧之光忽明忽暗,最终还是淹没在那肥硕的身体里了。
自己接到老师发放的试卷,小心翼翼的写上姓名等信息,开始漫无目的答题。哎,太难了,枯燥无趣,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就一下子惊醒了,自己定了定神,突然意识到大事不好。自己开始痛骂自己:杨尚春啊,你在干什么,你对得起你的父母吗。自己开始眼睛垂直紧盯试题,奋笔疾书起来,边写还边挥舞着左右手,默念着:这题还不简单。那时、那景至今自己记忆犹新,我奋笔疾书,犹如神助,很快就把题目做完了,后面还检查了一遍,发现有一道大题,还算错了,自己赶紧及时纠正。在考试铃声响起前,自己兴奋地交上了自己满意的答卷。其实,自己并不清楚自己能考多少分,毕竟,不及格是一种常态。
可是,那次成绩下来之后,自己竟然考了96分(或者是94分),数学成绩应该在全班排名第四,但自己兴奋之余并未意识到有什么问题。数学老师竟然走到我的跟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质问我:抄谁的试卷?那一刻,对于我那幼小的心灵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我已经不记得当时我怎么回答那位数学老师的,但是只记得自己很是气愤。从此,自己对这位数学老师更加没有什么好感了。整个小学,数学成绩也就一差到底了。
后来,应该是四年级,一次班级考试,数学老师让学生之间互批改试卷。如果是两位学习差的“熊孩子”互改试卷结局会怎么样呢?至今还清楚记得,两张试卷竟然随机分配给了我和我同桌,我给我同桌打分,我同桌给我打分。对于两位差学生而言,这次似乎看到了打“翻身仗”的机会。我们两个在一起这么一“嘀咕”,就把做错的题按照正确的答案涂改过来。当时,我们怕老师怀疑我们两个作弊,就说分数别太高了,一般般就行。批改完毕,我们两个都“考”了八十多分。但是千算万算,我们竟然不知道那次考试出的题有一定的难度,全班的分数基本都是六七十分。结果,我和我同桌就成为了班级的第一名和第二名。
这种事情不必解释,大家心知肚明。数学老师及全班的目光聚焦在我和我同桌身上,空气瞬间凝固。或许在我那位数学老师心里,对于我的那次考试已经有了确定性的结论。哎!我承认,互改试卷确实作弊了,但是那次犹如神助的考试,确确实实是自己“劳动”的成果。之后,自己也曾尝试过这样的方法,但是似乎并没有再“显灵”,呵呵。直到初中的时候才有些感觉,不过初中的感觉完全是凭借“真才实学”,和小学没有可比性。
总体来说,自己浑浑噩噩的度过了小学五年。有时候,自己也会自嘲一下:上小学的时候,按照高低个儿排座位,我坐在最后一排;读高中的时候,按学习成绩排座位,我还是坐最后一排。自己终将没有成为他人眼中“别人家里的孩子”。

杨尚春 律师
2022年8月27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8-28 09:51:4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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