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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这一举动真的理智吗?

 
法眼天下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6-8-16 09:09:39 查看:7032 回复:23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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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于琦律师,北京市百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首家只做婚姻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获得北京市律师辩论赛第二名、海淀区优秀女律师、北京市优秀民建会员等称号。于律师从事婚姻家庭律师业务十余年,代理几百起离婚继承业务,调解率百分之八十,拥有良好的业外内口碑。

王宝强昨天凌晨发布声明称: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该声明刷瞬间爆朋友圈,一时间同情者宝强有之、咒骂马蓉者有之、肉眼鉴定亲子关系者有之……明星果然娱乐了大众。只是,王宝强这一举动真的理智吗?作为律师,我持以下看法:
没脸见人.png

1、感情冲动让王宝强丧失了要挟对方的筹码。

其实,爆料马蓉和经纪人之间的事情,完全可以宝强作为和马蓉谈离婚的威胁手段,达到让她不仅同意尽快离婚,而且在财产上尽量让步的目的。但宝宝一冲动,先把杀手锏给用了,现在的马蓉肯定在财产上决不让步,能多争一分是一分。甚至,马蓉可以不同意离婚,轻松拖王宝强个一年半载,这期间,王宝强接的所有新戏赚取的收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爸妈互撕,让一对儿女如何健康成长?

没有哪个孩子孩子们长大后,愿意从网上看到自己妈妈的丑闻。 更何况,他的儿子还被怀疑是否是宝宝所生,即便亲子鉴定证实的确是宝宝的亲生子,这个孩子也一定在今后的就学和成长中,备受舆论压力。

在去年我代理的某著名导演的妻子和该导演的离婚案中,我的委托人(导演妻子)手握导演和某些著名演员的出轨承认书,多次威胁导演要曝光,我都将该“威胁”成功地阻拦在了“威胁”阶段,因为一旦曝光,除了夫妻二人两败俱伤外,孩子是最不该承受痛苦的那个人。

另外,离婚后还有对子女探望的问题,两个子女一旦有一个判给了女方,宝强兄弟想再去探望该子女,可以说难上加难,甭管离婚判决书上如何白纸黑字地保证宝强的探望权,但履行探望权基本全靠夫妻之间的默契,如果夫妻之间彼此仇恨,法院根本没时间每周帮您去强制执行探望权。

无知的离婚电视剧害死人,多年来,无数人问我“是不是一方出轨就要少分财产”,更有甚者,问我“不是说,一方出轨就可以要求他(她)净身出户吗”?宝强给了我们个普法的好机会。

离婚中的过错一方,要给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该过错的程度,要达到“与婚外异性长期稳定共同居住”才行,而且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就几万元,无非是对无过错方遭受的精神损害聊以安慰。

至于说“无过错的可以多分财产、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财产”的说法,一般的根据是93年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13条: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这个93司法解释,是否明文废止了?没有。但是该司法解释这一条款是否还有效?多数学者认为,有了2000年婚姻法中的“离婚损害赔偿”,这一13条就相应失效了。

因为,法律不应就一次过错,进行多重的处罚,这叫做“一事不再罚”。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证实马蓉是有过错的一方,马蓉依据婚姻法是该给宝宝离婚损害赔偿的,如果再同时让马蓉少财产的话,对于马蓉来讲,会因为一个过错而接受两重惩罚。

但是,不排除,在法官的心理上,自由裁量的天平会倾向于无过错一方。

既然连“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都是无法律条文支持的,更不要说某些人所说的“净身出户”了。

提到对净身出户的误解,一般是指这种情况,夫妻两个在婚姻期间签署了“忠诚协议”,约定出轨一方净身出户,这是狗血电视剧的经典剧情。

在现实中,对于这样的忠诚协议,法院基本是不会支持的。因为本来就没有法律明文保护“忠诚协议”的合法性,虽然也没有法律明文禁止签订“忠诚协议”吧,但是至少,剥夺基本人权、非常显示公平的“忠诚协议”是得不到法院认可的。

很多人质疑,这样的法律规定,是否合理?我也持保留态度,这真是我们律师无力改变的。这种法条,不仅让无过错一方取证难度很高,还导致无法从财产上弥补无过错方的心灵伤害。

 3、在一段失败的婚姻中,宝宝就没错吗?

走到离婚这一步,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宝宝自己真的如声明所述“相亲相爱、坦诚相待、终于婚姻。在生活中呵护妻子、疼爱儿女、孝敬双方父母,女里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好儿子。自婚姻关系建立以来的一切言行与举止,绝对忠诚、正派与宽容”,马蓉真有必要出轨吗?

是不是好丈夫,要由马蓉来评判,是不是好爸爸,要由儿女来评判。自己给自己的标签,往往是无力者的辩白。我们只是知道,正常的女人,面对经营良好的婚姻,很少有冒巨大风险铤而走险的。要么是你宝强选人不贤,两年恋爱仍然无法识别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要么是你宝强婚姻经营不善,自己的责任要学会自己承担。无论哪个理由,宝宝都要用于承担自己的错误。

 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对自己上一次婚姻的反省,也很难经营好自己的下一段婚姻。学法网APP,法律人必备(进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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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bi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6-8-16 09:30:39 来自: 中国安徽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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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candice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16 10:15:26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确实太早把底牌都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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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司考路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6-8-16 10:50:52 来自: 中国宁夏银川
分析的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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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菀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16 10:55:06 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王炸先用了,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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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司考的强仔 法考VIP1级 发表于 2016-8-16 11:27:46 来自: 中国山东
作者的意思是王宝强太冲动,处理事情不理性,他的周围也缺少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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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ish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16 11:31:07 来自: 中国河南
没有证据就不要妄加推测别人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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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汐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16 12:16:03 来自: 中国广东
表示不认同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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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pan子 法考VIP1级 发表于 2016-8-16 12:18:10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他这么快把底牌亮出来,说明他还有比这个更厉害的东西没有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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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eng00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8-16 13:04:41 来自: 中国河南
沫汐 发表于 2016-8-16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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