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行业相关] 关于movpe 与“沉默的思考”事件的还原及道歉

 
希明同志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4-6-9 01:14:03 来自: 中国湖南益阳
无异议。专业网站就要有专业网站的样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obad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14-6-9 01:54:16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支持版主整风,不过建议版主之间删除帖子之前一定要通一下气。
OH MY  GOD 竟然还用死威胁, 感觉不像法律人的行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flexagon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4-6-9 07:08:36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对她多一点包容吧,其实她说的抑郁症很可能是真的,典型的被害妄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anguowei001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4-6-9 08:45:32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支持版主删帖、禁言、封号。学法网是本人司考期间一直坚持上的网站论坛,不过当时都是去资料交流及司法考试茶馆。感觉那边气氛比这边融洽多了,而且找资料什么的都很有营养。考完后来法律职业版块逛了逛,以为能和众同仁交流看法吸取经验,后来发现除了几个网友写的能给人带来思考外,这里水军太多了,不得不费力找好一点的帖子。现在这两个活宝反反复复就扯那些事,删了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mbe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4-6-9 09:05:11 来自: 中国北京
呵呵,是的,可以的,法眼天下,我很高兴看到你出来面对这个事情,其实你比所有人都知道,我已经绝望到什么样的程度。
   你可以这样解释,完全可以,我全部接受。
   我说过,我只要你出来面对,任何解释,我全部接受。只要你给我解释。
   其实另外一个意思是,无论我接不接受,只要你解释,我就放弃这个事。
   我终于看到你的解释。是的,我可以放下这个事,我再不放下,我咎由自取。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mbe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4-6-9 09:15:17 来自: 中国北京
我完全不在乎别的人对我有任何看法。呵呵。
   当然,总要有那样多的人认为我在乎他们的看法,那也是我没有办法的事。
   我的意思你完全了解,法眼天下,你给我解释,我很满意。意思是不管我满不满意,我都不会再针对你,针对学法网。
   我会按我的意愿,将这个道歉帖顶出三天。即使让那样多的人看清了我的”低俗“的本质。
   其实我很高兴。真的。不需要再删除或隐瞒这个帖。
   我在我日记里一直写我的观点,现在写在这里其实很不适当,我做所有的事,终归是为了我自己,或者说,终归是我与神灵的事。   
    当然,别人总要认为,我做的事,是与那些无关的人有关的事,我也没有办法。
    谢谢想要保护我的人,谢谢关心我的人,非常感谢你们,我不知道是谁。但是我感觉到有人在保护我,第一次。我很感谢。再次谢谢。如果我又误会了,那么还是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糖小山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6-9 09:19:05 来自: 中国河南南阳
回复 9# 扯蛋


   扯蛋当斑竹确实不错!至少可以震慑那些无聊透顶的人。让他们看清自己到底长啥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l95401601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4-6-9 09:20:41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当个好版主 不容易。体谅你,法眼天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tigerhoozi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4-6-9 09:21:55 来自: 中国河北衡水
论坛大了,什么情况也会遇到,管理行为只能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不能面面俱到,我建议制定论坛事务处理规则(版规),什么情况下会有什么处罚,明示一下会更好,比方同一个人相同内容的争论贴的数量要限制在5个以下,版规也可以开放投票,不断更新。。。。。。。一定会很有趣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uoyi200800 学法网[实习律师] 发表于 2014-6-9 10:33:39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movpe这种话有些偏执了,有啥法律职业之外的东西确实不应该在这里讨论。无论你们谁有理无理,是你们之间的事,不需要我们评理,大家都是法律人,理性人,不需要人身攻击,很没有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43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