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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延考区]司考真题(卷三)限时测试》
135# 《08年[延考区]司考真题(卷三)限时测试》 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50 分钟,共有 481 人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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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要过司考哈哈 发表于 2012年08月24日 22:09:45
77. [多选题][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三第64题]:作曲家甲创作了一首歌曲《雪花飘飘》,唱片公司乙经甲同意并请歌星丙演唱,将该歌和其他歌曲一起制作成DVD唱片。某酒店将合法购买的该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关于该酒店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侵犯了甲的表演权
侵犯了乙的录制者权
侵犯了丙的表演者权
合法行为
参考答案:B,C,D
您的答案:B,D ×
答案解析: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9项规定,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某酒店虽然是将合法购买的正版DVD唱片在其咖啡厅播放,但其仍侵犯了歌曲著作权人甲的表演权,因为甲并未许可酒店可用播放DVD的方式公开播送作品,因此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著作权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酒店是用合法购买的正版唱片播放歌曲,所以未侵犯乙的录制者权,B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因此,酒店并没有通过信息网络方式播送歌曲,所以没有侵犯丙的表演者权,故C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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