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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三线城市,青年律师的出路在何方?——从法官助理到执业律师的转型与思考

 
 楼主 三三五五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4-7-24 01:26:35 查看:2556 回复: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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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出头的年纪,从法院到律所,面对即将开始的律师生涯,说不焦虑那是骗人的。身处芜湖,我写此文的初心是——期待在即将开启的律师生涯中,能够找到志同道合、共同发展的合作伙伴;也藉此机会,与同行分享我对青年律师未来发展的些许思考。文中的观点仅为个人之见,且仅基于对三线城市青年律师现状的思考,若能引发大家的共鸣,便是我的莫大荣幸。

在我看来,三线城市青年律师的出路,核心仍在于“专业化”与“合作化”。专业化,是指深耕某一两个特定领域的“专业化”,这是我们吸引客户、赢得信任的敲门砖;而合作化,则是推动专业化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为什么要“专业化”?

很多人认为,三线城市的法律市场小,案件类型大都单一,因此缺乏专业化的土壤。对此,我不否认。三线城市的案件类型大都并不复杂,但各位有没有想过更深层次的问题,正是因为大部分案件不复杂,A律师能做,B律师也能做,那么为什么客户要选择你这位C律师?更不要说C律师还是位初出茅庐的青年律师!你的卖点是什么?极低的价格?“海底捞式”的服务?

我认为正确的回答应当是“专业”——A律师能做,B律师也能做,但我C律师是专门做这一类型案件的。只有专业化,才更容易让你一战成名,在某一行业建立起自己的口碑。

二、为什么要“合作化”?

一是由三线城市的法律市场相对较小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在三线城市选择专业化道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任何特定领域的案件数量都不是特别多,因此只强调特定领域的专业化,而忽视合作,你很可能饿死。单打独斗式的专业化难以维系,团队式、合作式的专业化却完全具有可行性。举个稍显简单的例子:A律师专门做合同纠纷,但每年50件案件中,只有30件是合同纠纷、另20件是劳动纠纷;B律师专门做劳动纠纷,但每年50件案件中,只有30件是劳动纠纷、另20件是合同纠纷。如果A、B两名律师都只强调特定领域的专业,那么每年二人都会各自流失20件案源,但如果A、B在专业化的基础上互相合作,彼此形成一个团队,效率、专业和案件数量都可兼顾。

二是由当前律师执业的大环境决定的。

这些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发展、法律咨询公司的大量成立,一方面导致客户获取法律意见渠道更加多元化、便捷化、低成本化,另一方面也使得律师传统市场不断被压缩。个人估计,未来单打独斗式、个体户式的律师执业环境只会越来越差。

说说我最近的一个亲身经历吧。前两天,我去地下车库准备开车出门时,发现车窗前被塞了一张名片。原本以为还是那种带有颜色内容的小广告,但拿过来仔细一看,竟然是某家法律咨询公司的广告,上面还印着这家咨询公司的所谓法务主管的信息。所以,不仅‘狼’来了,而且它早就在我们身边。

听过一句话,写与诸君共勉——“入虎狼必争之地,莫做待宰之羔羊”。

三、寻找我的那些partner

我认为,个人客户的业务具有较大的偶发性,要想形成稳定的客户群体,成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至关重要。对于公司而言——外部经济交往,必然涉及合同订立;内部生产经营,离不开企业用工。因此合同业务和劳动法业务是公司的两大切口型业务。

我在法院工作了七年。起初在民二庭,员额制改革后,转至民庭下的“商事(破产)审判团队”。七年的法院生涯,我一直参与处理的是民商事合同(不含建工,建工案件属于我那个法院民三庭审理范畴)类的案件。为更好理解和办理这些案件,法院期间我又自学并获取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因此,我对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还算有着较为全面的了解。然而,劳动法业务等方面则是我的短板。

因此,我希望能找到在芜湖执业、愿意深耕劳动法领域的律师伙伴,或是认同律师专业化发展道路及团队化分工合作模式的律师伙伴。

四、合作方式

我始终认为,“分配不均”是任何团队无法长久维持、导致成员貌合神离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不同类型的案件在收费标准和处理繁琐程度上却存在显着差异(例如,律师普遍倾向于承接建工案件,因其单个案件的收费较高),这是客观事实、本无可厚非。

然而,既然我们组成了一个律师团队,团队内的律师只是分工负责不同的业务领域,如果不能实现“收益共享”,那么这个团队注定无法长久维系。毕竟,凭什么让某位律师独占收费高的案件?难道仅仅因为他每天比我多吃几碗饭?天大地大,劳资不伺候!

因此,关于合作方式,我的初步想法是12个字:“团队合作、专业分工、收益共享”。其中,“收益共享”是基石。

期待你的联系。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4-7-25 14:45:0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楼主的设想非常正确!发展前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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