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个人在遭受非法侵害的自力救济的权利,对其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根据事实与证据,
1.原告(多个)在该案的行为明显构成[非法拘禁]
2.而其(杜志浩)实施的行为也足以认定[猥亵]
3.根据多人供述,原告(多人)曾多次辱骂并殴打被告及其母亲
以上均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此外,案件细节交代案发时出警的警察并不在场,疑问就是,警察为何不带走一方或双方,而是让他们待在一处?此时行政执法是有明显瑕疵的。
综上,被告行为宜认定为[正当防卫]
而判决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排除法官水平因素,剩下的就是司法受地方影响的因素。
高利贷黑社会势力对地方行政影响自不言而喻,而行政对司法的干预同样不言自明。
其实此案归根到底,又要落回[司法独立]的讨论上。
希望司法改革,不再只有个案的推动。
不要让于欢们背负法律人应背负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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