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ws63781652 发表于 2024-11-29 23:53
本人认为属于意外事件。可以通过无相对方的交通事故予以解决。一是,该事件具有偶发性,工程车驾驶员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对损害结果没有认知,因此不满足侵权的构成要件。二是,法不强人所难。公路管理部门对障碍物,道路性状的养护、管理义务,不能扩大到对道路上单个的遗漏石子或石砾的清扫清理义务。
201402805 发表于 2024-10-30 22:42
想这么复杂干啥,走保险代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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