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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律师退费的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律师梦飞翔    时间: 2012-8-15 17:03
标题: 律师退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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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收到律师费是律师最高兴的事,那么面临退费则是律师最闹心的事,不退,当事人纠缠不休,退,律师又心有不甘,执业以来,我共经历三次退费,之所以不惜把这些并不光彩的事情说出来,一方面是便于自己检讨,另一方面也是给学法网上的同行一点启示,我服务的当事人近百,对我满意的,成为我坚定支持者的,接近半数,其他的未必说我的好话,也不会说我的坏话,我对他们问心无愧,他们对我无可指责,但是最极端的这三件退费经历,却是我执业以来遇见的最大危机,而我或者说正在职业的诸君,又该从其中学到什么那?我不想为自己辩解或者一味的指责当事人,但是我平心而论,是个有操守的人,我的职业道德排名,虽然绝不会上游,但是也绝不会落入下乘,勉强算是个中规中矩,虽然有点倔强又绝不会出格的律师。我不想给我的这些发言赋予太多的意义或者拔出什么鲜明的主题,我指出了一个很多律师都经历过却不愿启齿的话题,但却付出了我能做到的最认真,最坦诚的思考。

一、退费的故事之一:不该打的官司

我执业之初,也就是实习的时候,代理的第三个案子,很小的案子,只收了2000元的代理费,案件很简单,就是一个给工地做饭的大姐被饭菜烫伤了,当时我要起诉包工头和发包人,这种人身损害类的案件,赔偿数额主要是根据鉴定来的,鉴定的方式无非两种,一种是在法院立案后申请鉴定,好处是一旦出了结果,对方当事人就不能推翻,的确根据法律规定,是附条件的容许复鉴的,但是就我所知,一般都不会被接受,缺点是非常慢,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这里是这个程序,你申请鉴定后,立案庭就把案卷给法官,法官再给法院的鉴定小组,鉴定小组自己不鉴定,他们再把案卷转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立案庭审核后在转给本院的鉴定小组,鉴定小组在指定法医,这种情况下,法医还要双方都到场,如果不到场就要求对方说明不到场,否则,如果对方电话不通或者找不到人的情况,法医就不会鉴定,然后法医就把案卷退给中院,中院在退给基层院鉴定小组,鉴定小组在退给法官,法官在告诉律师,这种情况下,法医是不会陪你找人的,连留置送达都不行。二种是立案前自行鉴定,优点是简单便捷,私下委托,一周出结果,然后凭此起诉,还有个其他好处是可以先和法医沟通,便于勾兑,而缺点是,当事人可以提出复鉴,因为是私下鉴定,法院也不会拒绝这种请求。

当时的我,的确欠缺这种风险的评判,尤其是当事人脸伤当时看起来非常严重,我给几个老律师看了之后,他们都表示一定构成残疾,于是我就走了先立案后鉴定的路,这过程中的艰辛就不说了,两个法院和法医中心都跑断了腿,结果鉴定终于下来了,却没有构成残疾,后来我才知道,烫伤这东西不仅看当时伤情,主要还要看个体的恢复情况,我的当事人后来恢复的非常好,法医只支持了一些药剂的费用,才2000元,刚好是我的律师费。算上其他杂七杂八的损失,当事人有理由的索赔数额也不多了,而法院送传票的时候,也遇见了难题,包工头卷铺盖走人了。

法官是新来的,就怕这种破事,天天求我撤诉,因为再打下去,当事人的损失会越来越大,还有公告送达的费用那,也不剩下什么钱,还会耽误很多功夫,最后,我主动跟当事人提出了退费,当事人开始还不同意,说毕竟我付出了很多,他们都看见了,我却坚持全额退费了,这个案子我自己就搭了几百块钱的交通费和所里的公函费。

时至如今,我还是非常自责,如果当时我直接带着当事人去找法医看看,如果构不成伤残,就不必走哪些程序了,既耽误了他们的事情,也浪费了我的时间。

这个案子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我觉得,每个律师都应该有个选择按键的标准,不是说类型或者标的,那当然是应有之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在接案子之前,你应该为当事人算一笔账,这个案子该不该打,当事人有没有胜诉的机会,有的律师,明明知道案子根本赢不了,还有煽动当事人说能胜诉,然后收了律师费,就不断的推卸自己的责任,从而使当事人的损失雪上加霜,这足以为戒,当然,没有律师可以保证胜诉,我在下面会提到,只是我们应该在之前,比较客观的让当事人知道这个案子的机会在哪里,风险又在哪里,律师的价值又在哪里,如果这个案子没有一点机会,只会胜诉,律师又不会起到什么作用,注意我说的是这三点都具备,你就应该告诉当事人,除非他执意找你,否则,就应该拒绝代理。当然有些案件,是必然败诉的,但是律师的参与仍然有价值,比如减少赔偿额度或者延长赔偿时间什么的,这些案子是可以接的,但是,我们也不应该空口说白话,许下一个有一个我们无法达成和掌控的承诺。

二、退费的故事之二:不该接的案子

这是一个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案件,也是我执业初期接手的,当时委托人是个中年妇女,我有了上一次的教训,告诉她案子立不了,因为他们的户籍都不在本市,她表示,可是我们已经在这住五年了,我说,那得开居住证明啊,她说,公安局就能开呗,我说,对啊,但是一般不给开,她说,没事,你给我办案子就行,公安局的事我来搞定,我们有人。

于是我接了这个案子,平心而论,我当时真的也缺钱,但是我仍然告诉他立案的关键问题了,也是在得到她多次表示可以办成居住证明的确认后才同意收案的,接受委托后,我调动自己的关系查到了男方的一切信息和现居住地还有财产情况,这都是她不知道求我办的,也起草了文书和一切材料,结果她却告诉我,居住证明的事要等等,她在外地,等回来再说。结果过了一个月,她忽然说,你给我退费吧,案子都没立上,说实话,我当时正在开庭,我说,你等会打过来。结果她一遍遍的打,最后,竟然找到了我单位。

这事没什么可说的,她也说你毕竟帮我办了一些事,退2500吧,我说,行,就给退了。

这个案子给我的教训是,诉讼是当事人和律师配合的事,有些事情,是律师做的,有些事情却是当事人做的,但是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在诉讼开始时,就和当事人讲好,我们各自的责任划分,我们的问题,我们负责,因为当事人的问题而导致出现问题,就应该由当事人承担,只是这种观点的渗透却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这个案子,我最大的问题,是对责任的事情和当事人没有沟通的很深入,另外一方面,我当时却是缺钱,钱损坏了我的判断力,你们不要笑,钱也会损坏你们的判断力,就我所知,没人能够在钱的面前保持一如既往的判断力,我说的是足以对你起到影响的钱。

三、退费的故事之三:不能完成的任务

离婚案件也是头疼的事,因为这个案子不能缺席审理,所以当事人不到庭法官也不敢判,同事感情上的事剪不断理还乱,尤其是很多自认为受婚姻戕害的痴男怨女,极容易把对于婚姻和另一方的仇恨转嫁到律师的头上,所以你们做这个案子,要加倍留心,很多当事人是非常没有原则和底线的,你要小心他们对你的各种伤害。

离婚案件的第一个问题,是解决是否离婚的问题,双方一致当然好解决,直接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就好了,可是如果一方不同意就难办了,另一方就要举证感情破裂,这样的证据非常不好举,法官也非常不愿意承认,最后的结果是,判决不离,然后半年后当事人再次起诉,这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虽然没什么明文,但是各地法院都爱这么处理。

所以我会对这类当事人说,法院可能判不离,如这样,你就半年之后在诉,我接受你的委托,不会在收取任何费用。

前不久有个案子,我也和当事人说了这些,她当时表现的非常通情达理,结果案子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她丈夫在开庭涉嫌犯罪被刑拘了,法官说因为是财产犯罪,可能有夫妻财产的问题没处理,暂时不能判,对方当事人也不同意离婚,整个过程中,我去了四次看守所会见对方当事人,多次去和法官以及公安沟通,庭也开了一次,结果当事人竟然告诉我,你给我全额退费,婚没离成,找你律师干什么,我就要快,一个月就要给我离婚,我说那可能吗,一个月就判离,案件总要有程序吧。结果她竟然自行撤诉了,我是从法官那里得知的。

事情一直僵着,我的态度很坚决,不退!!!!

前两个案子,一个是我判断失误,一个是我责任不清,但这个案件,我自问我是对得起我的职务的,而且,我也不可能实现当事人的那种要求,相信没有哪个律师实现的了,谁能在刑事案件不清,一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判离,又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

这个事情给我们的教训是,一定要在开庭前了解当事人的预期,并给出你的预期,打消他的盲目乐观,这么做会有两个结果,他不接受你的预期,就找别人,接受得了,我们既可以开始下一步工作,如果你的当事人提出了你做不到的事情,并且,你也不能让他意识到这一点的话,我的建议是,这个案子就不要做了,否则,后患无穷。因为,无论他的要求多不合理,如果你没有告诉他,甚至赞叹了他,那下一步,你就准备接受他的指责和骚扰吧。

以上三个故事,其实很多我都有所准备,第一个,我问了老律师是否构成伤残,不是随便就接了案子,第二个,我毕竟说了立案的难度,也得到了当事人能解决的保证,第三个,我也给了他风险的分析,他当时也接受了,可是问题还是出来了?为什么?因为你无论怎么做,你也必然会遇见很多你无法掌控的情况,比如当事人的翻脸不认人,比如当事人的间歇式失忆,比如当事人非要对你的话断章取义甚至无中生有。我只能说,我们多想想,多看看,就能尽可能减少这些了。当事人有的时候,值得你充分警惕。

不久前,一个人问我,律师打不赢官司收费吗,我说,收啊,他问,打不赢为什么还收。我说:学校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人才了吗?为什么收费?医院把每个患者都治愈了吗?为什么收费?律师就像汽车的安全带,你带上它,遇见事故不一定就能活,帮上安全带死的人多了去了,可是为什么国家要求我们开车系上安全带?因为安全带能够增加你的生存系数,这就足够了!律师也是如此,我们的作用,是概率性的,有的时候或者没有改变最终,却仍然给了当事人更好解决的机会和方案。这或者,就是我诠释自己的方式。

我不会因此怪责或抹黑当事人,平心而论,他们有他们的难处,可是我们,每个律师,却不得不为自己做更多的考虑,因为让人忘却自己的利益是不可能实现的伦理陷阱,我们考虑怎么样赚钱,怎么样不损失钱,怎么样为自己推卸责任,可是这些,也来自于更多我们对当事人的思考,思考他们的善与恶,对与错,聪明与愚昧,有识与无知。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的精彩文章
作者: wanglin1943    时间: 2012-8-15 17:29
这个世界,没有权利和势力,都是弱势群,某些小人,他的想法就是柿子就捡软的捏,因为律师没什么权力,不是公安局的,可以抓他进去。

楼主,我想问下,
作者: wanglin1943    时间: 2012-8-15 18:51
看了你的讲述,我还发现一个问题,好像就是离婚案件就是问题多,属于鸡肋的案源。我还在准备司考,经历欠缺,据说离婚案件,只有新手才会去接,因为没啥钱可赚。是吗?
作者: 法庭人生    时间: 2012-8-15 19:37
楼主说的这些案件,我坚决不接。
近来一件事,我一个同事,年轻老师(也缺钱),风险代理,被当事人赖了10W律师费。当事人当初可怜兮兮的,但赔偿下来了,不给费用,还扬言:你可以告我啊。
都不容易!律师,正义在心的同事,还是要考虑风险系数的!
作者: 法庭人生    时间: 2012-8-15 19:39
打错字了。年轻律师(也缺钱)。

这件案子,据我所知,会动摇他在以后办案中的立场和信仰。大家说,这是谁的错?
作者: wanglin1943    时间: 2012-8-15 20:23
回复 4# 法庭人生


    那你师父告他没有???

是我还真告他
作者: wanglin1943    时间: 2012-8-15 20:37
回复 4# 法庭人生


  谁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一般都不会接,但是,  你怎么在起初的时候就知道会有这些的问题??
作者: wanglin1943    时间: 2012-8-15 20:47
回复 4# 法庭人生


    10w,金额巨大,是否可以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拉罐    时间: 2012-8-16 02:12
看了楼主的帖子,好像更坚定了我走律师这条路的决心···每天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充满着挑战,也会让自己不断的提高!一起加油,相信你也会越来越棒的···
作者: dirk2011    时间: 2012-8-16 12:29
看到梦飞翔的帖子真是激动,退费这事的确是闹心,起步阶段不易啊……
作者: natural707    时间: 2012-8-17 15:10
梦飞翔 期待你更多的执业心得的流露!
作者: davidkoo    时间: 2012-8-17 16:48
梦飞翔的文字功力着实不错!
作者: lanren373    时间: 2012-8-17 23:59
我说:学校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人才了吗?为什么收费?医院把每个患者都治愈了吗?为什么收费?律师就像汽车的安全带,你带上它,遇见事故不一定就能活,帮上安全带死的人多了去了,可是为什么国家要求我们开车系上安全带?因为安全带能够增加你的生存系数,这就足够了!律师也是如此,我们的作用,是概率性的,有的时候或者没有改变最终,却仍然给了当事人更好解决的机会和方案。这或者,就是我诠释自己的方式。
这个话说的很好,下次我也借用你的名言,飞翔的帖子很符合实际情况,值得学习。
作者: 法易    时间: 2012-8-20 12:21
请问LZ。退费的话钱已入了律所的账。那退费是不是意味着律师还要承担所退律师费的税????
作者: 律师梦飞翔    时间: 2012-8-20 12:46
回复 14# 法易


    我的案子凭什么走所里的帐,不懂。我们这边律师很少有给当事人签合同开发票的,我每次能做到签合同,给收据已经不错了,上面约定结案后才给开发票,如果开发票,由他们负责交税,从没有当事人要求我给发发票,这也不能报销。如果胜诉,当事人不会唧唧歪歪的管你要发票,如果败诉并且他扯别的,我会理解给他开发票,这样我也符合约定,并且他告到哪都没理,只要比较大的案子,对方又是大型单位,才会需要发票的,这种情况的案子都是关系来的,开不开发票都不重要,是不存在要求律师退费的情况的,律师退费与否也取决于其他因素,和合同,发票什么的都没关系。
  我们这边的律所都是自己的案子自己拿钱,需要报税把税钱给所就行了,律所收我那么多挂靠费,又对我一点帮助都没有,凭什么,有什么资格敢走我钱的帐,不知道你们那边律师是怎么回事,我们这边是没有这样霸道的所的
作者: risingget    时间: 2012-8-20 20:22
写得很好很用心的文章,本论坛为数不多的好文章。不过有错别字哦,比如第一个案子当中倒数第4行里面就有,呵呵
作者: risingget    时间: 2012-8-20 20:32
第2个案子属于楼主对自己内心的反思,就好象国外很多人喜欢找牧师忏悔那样。Everybody has reactions. Especially when it comes to money
至于第3类案子,有的律师真的是一律不接的。原因楼主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过不知道继承类是不是跟婚姻类一样麻烦啊,呵呵
作者: 大黄82    时间: 2012-8-21 12:06
好久不见lz的文章了,有收获,有启发,开发票这事儿有的地方还是管的很严的。不过重点还是在于如何判断案件能接不能接,作为新人,有时候真的想不了这么多,只能硬着头皮先接下来。
作者: zhorse    时间: 2012-8-22 16:27
看了楼主的文章,让我的律师梦飞翔。支持楼主,多出好文
作者: movpe    时间: 2012-8-22 19:50
死惨了,我最近接的都是离婚案。
作者: 法庭人生    时间: 2012-8-22 23:06
咱不喜欢离婚案
作者: 法易    时间: 2012-8-23 16:07
回复  法易


    我的案子凭什么走所里的帐,不懂。我们这边律师很少有给当事人签合同开发票的,我每次 ...
律师梦飞翔 发表于 2012-8-20 12:46

我的案子凭什么走所里的帐,不懂。我们这边律师很少有给当事人签合同开发票的,我每次能做到签合同,给收据已经不错了,上面约定结案后才给开发票,如果开发票,由他们负责交税,从没有当事人要求我给发发票,这也不能报销。
-----这在深圳可是严重违规。如果不签合同,钱不进所里的账,如何拿到所函,以律师身份出庭?深圳现在是禁止公民代理的。也许是你们那边律协管得没那么严格。但在深圳这边,极少有律师敢这么操作。


如果胜诉,当事人不会唧唧歪歪的管你要发票,如果败诉并且他扯别的,我会理解给他开发票,这样我也符合约定,并且他告到哪都没理,只要比较大的案子,对方又是大型单位,才会需要发票的,这种情况的案子都是关系来的,开不开发票都不重要,是不存在要求律师退费的情况的,律师退费与否也取决于其他因素,和合同,发票什么的都没关系。
-------深圳这边的退费就是全额退费,并且还要律师自己扛税。律师不能直接接触现金,所有的钱必须马上入律所账。这就导致了律师退费还得自己扛税的问题。

  我们这边的律所都是自己的案子自己拿钱,需要报税把税钱给所就行了,律所收我那么多挂靠费,又对我一点帮助都没有,凭什么,有什么资格敢走我钱的帐,不知道你们那边律师是怎么回事,我们这边是没有这样霸道的所的
-------是有道理。

请飞翔兄赐教。
作者: 时空过客    时间: 2012-8-24 14:05
回复  法易


    我的案子凭什么走所里的帐,不懂。我们这边律师很少有给当事人签合同开发票的,我每次 ...
律师梦飞翔 发表于 2012-8-20 12:46



   我们所管理比较严格,每个案子接到之后都要拿给合伙人审查,然后都是走所里的帐,一般给自然人都开收据,公司什么的全都开发票你说的问题其实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式,也是我们所里面每个案子都必须做的,就是如果接下委托的话必须做一个首次接待笔录,把风险、费用、退费的方式等比较敏感的问题用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让当事人签字按手印确认。退费的时候也要做一个结束委托笔录,把事情书面记录下来。

当然我们所也没有什么挂靠费之类的,律师执业证的年审费都是所里面出,实习律师如果通过了所里面的审核去司法局的培训费用也是所里面出,
实习律师每个月还发1200块的基本工资。
作者: 江绍杰    时间: 2012-8-26 13:04
回复 8# wanglin1943


    合同诈骗罪主体是单位吧
作者: 肖莉莎    时间: 2012-8-27 23:08
希望可以多看到飞翔的帖子,真的很有启发。
作者: 珍冷    时间: 2012-8-29 13:16
支持一下
作者: 大樱桃    时间: 2012-10-3 13:26
顶啊啊啊 啊
作者: blueskyshao    时间: 2012-10-4 11:26
回复 24# 江绍杰

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的.
作者: blueskyshao    时间: 2012-10-4 11:27
楼主文字功底不错 很清晰   有条理性   学习ing
作者: 天气真凉爽    时间: 2012-10-8 00:40
谢谢前辈的经验分享,小弟受益匪浅
作者: seeulee    时间: 2012-10-10 00:05
楼主帖子必看! 支持!
作者: willer_2012    时间: 2012-10-19 20:13
帖子不错,讲的挺中肯,
作者: kingjunxi    时间: 2013-1-2 11:59
学习了
作者: qw8981175    时间: 2013-1-2 14:03
律师在接案子前一定给客户分析案子,风险在哪里?以后可能发生什么事情?会有哪几种结果?经过了分析,再让客户自己决定怎么做,这就是律师在一个案子里起的作用。
作者: bfeifei    时间: 2013-4-10 09:55
当事人最注重的就是自己的权益,这也无可厚非,但有的时候真的不能太相信当事人,律师做到有操守、有专业、有良心再懂得保护自己也就够了,不必追求完美。
作者: say4job    时间: 2013-4-10 16:44
楼主帖子必看! 支持!
作者: lxg820809    时间: 2013-5-18 16:50
看到梦飞翔的帖子真是激动,退费这事的确是闹心,起步阶段不易啊……
作者: 卢敏敏和邵成君    时间: 2013-11-29 10:55
哦懂了
作者: hanguowei001    时间: 2014-5-15 16:41
学习了,谢谢。律师开始阶段确实不容易心平气和地选择接或不接案子。闲的久了没案源,自然难免饥不择食。
作者: 深圳老鼠    时间: 2014-5-16 15:24
在深圳,不主动给发票是难以想象的!!!!!!!!
作者: 赤脚的希望    时间: 2014-6-29 19:03
这篇 文章学的是经验了
作者: 徐存斌    时间: 2014-8-14 23:56
我很少接离婚 案件没有钱途
作者: 曲线进京    时间: 2014-8-17 12:54
真的是经常面临两难抉择。上周一个老头身无分文来律所求帮忙,说被新媳妇骗走了所有的钱,现在靠捡垃圾勉强度日,屋里水电都给停了……口口声声说只要你们帮我把钱追回来我留下点生活费剩下的全给你们……迫不得已说了一上午帮他联系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最后打发走了……老头确实可怜,但是律师也不是包治百病的良医啊……
作者: 云飞丁丁    时间: 2014-11-13 11:12
好经验啊,学习了!
作者: 6SAUGE    时间: 2014-11-16 17:58
wanglin1943 发表于 2012-8-15 18:51
看了你的讲述,我还发现一个问题,好像就是离婚案件就是问题多,属于鸡肋的案源。我还在准备司考,经历欠缺 ...

妹纸,虽然时过境迁,但还是忍不住回复你。
律师和自己客户打官司,以后还想继续赚钱么....
作者: 嘴儿哥    时间: 2014-11-18 08:05
楼主真是经验之谈,很受启发。希望楼主再谈谈如何接案子,比如说如何谈代理费,如何交代风险等。
作者: jixinglei2014    时间: 2014-11-28 04:29
wanglin1943 发表于 2012-8-15 20:47
回复 4# 法庭人生



看来你学的刑法还不够,诈骗是骗取被害人已经原有的财产,即基于错误处分了自己的财产。但是此种赖账,是不够成诈骗罪的要件的
作者: 尧天2013    时间: 2015-1-20 10:02
学习了,有所为,有所不为
作者: minxian2014    时间: 2015-5-12 22:13
    看了楼主的帖子,好像更坚定了我走律师这条路的决心···每天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充满着挑战,也会让自己不断的提高!一起加油,相信你也会越来越棒的···
  我前两天也是遇到楼主说的第二种退费情况,是我们朋友因过失致人伤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一审没有找我辩护),当一审判决下来后他已在看守所羁押了4个多月,看过判决感觉改判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如果改判等二审下来估计他已在看守所羁押了至少也要半年左右了。所以建议他家别再上诉了,如果要上诉就找其他律师辩护。谁知他父母很不高兴说是就找我替他辩护,不管改判机率如何一定要上诉,而且费用我要收多少照给就是了。后来我找我们所里的主任和老律师看了下,他们也认为改判的机率很低,建议他家别上诉。最后不管他父母如何说我都没接该案,他父母也没在上诉。但他父母见我都很不高兴。但我不后悔,因为我觉得对得起自己的职业,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楼主不错
作者: 淡月笼纱    时间: 2015-5-14 09:59
楼主的文章很有指引性,新手上路真不容易
作者: lijilo    时间: 2015-5-22 17:24
很少看到有律师能把这些尴尬经历跟人分享,不过相信很多律师在执业道路上又会实实在在的碰到这些问题。作为实习律师看了LZ的经历,引以为戒。
作者: lijilo    时间: 2015-5-22 17:57
6SAUGE 发表于 2014-11-16 17:58
妹纸,虽然时过境迁,但还是忍不住回复你。
律师和自己客户打官司,以后还想继续赚钱么....

不过办完事律师费不给,跟当事人打官司还是很正常。巧了,我师傅最近就接到这样的案子,还是被告。其实作为实习律师来说,原告的行为能理解。
作者: franklysr    时间: 2015-5-22 18:15
lijilo 发表于 2015-5-22 17:57
不过办完事律师费不给,跟当事人打官司还是很正常。巧了,我师傅最近就接到这样的案子,还是被告。其实作 ...

我所前两个月也遇到这样的案件,当事人打完官司之后逃费,被代理人告。

这个当事人是我主任的朋友,找我主任帮他打这官司,主任借口太忙推脱,。当事人又问我们谁愿意代理,并提出按照被诉标的额(就是原审律师费了)的50%计算风险代理费。

我们也都懒得接 开玩笑,他欠费的案件就是签风险代理,打完官司逃费,现在还让我们风险代理,去替他打逃费官司,打完之后他再逃,我们还要再当原告吗?

同为律师,内心里对于这种逃费者本身就是抵触的。
作者: zyzyqm    时间: 2015-6-3 13:43
写的真好,虽然我不是做这行的,但也受益了。
作者: 小虎仔    时间: 2015-7-3 11:29
经验贴,受教了
作者: 砺法前行    时间: 2016-7-15 16:36
写的真好,建议出书

作者: 砺法前行    时间: 2016-7-15 16:37
微信公众号弄一个,我们大家顶你

作者: 生化危机    时间: 2018-1-20 14:15
楼主,真的是很真诚。感谢

作者: zhangwei210    时间: 2018-1-20 20:53
律师是服务行业 屏蔽所有低端的客户不符合现实 有时律师就是个心理咨询师 在每一起离婚案件中本律都是充当着团队里专门安抚客户不良情绪的心理咨询师 而客户可不管什么黑白颠倒的 心里堵了 电话就来了 累 真累  而飞翔兄的第一个故事 好似在你以前的帖子中也看到过 现在温故 也是感慨万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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