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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限时测试【2013年商经B卷】》
551# 《120分钟限时测试【2013年商经B卷】》 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共有 0 人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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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yinjianfang 发表于 2013年07月27日 22:21:24
9191. [不定项]李某于10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次年6月1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同年8月10日仍未交付。后发现李某7月1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A.李某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但是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B.合同效力中止
C.按照合同约定减少保险金额
D.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B,C
您的答案:c
答案解析:《保险法》第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37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中,李某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故B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A选项中,“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本题不具备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时间条件,D选项不当选。
7月15日人都死了还要在8月10日交保险费?
5 # lcxiaotian 发表于 2013年07月25日 17:51:17
28. [单选题]A、B二公司签订国际远洋拖带协议,双方约定由A公司派C船将属于B公司的D船从甲港拖带至乙港锚地,拖带期限为20天。在拖带过程中因遇大风浪,致使C船不能按期完成拖带,为赶时间,C船超速驾驶,结果导致D船船体左倾,在某港口停靠求助时,因D船严重左倾,无法扶正而沉没,将港口设施撞坏。港方所受损失如何赔偿?A.港方可以向C船或A公司请求赔偿
B.港方可以向D船或B公司请求赔偿
C.港方可以向C船与D船任一方请求赔偿
D.港方只能向C船请求赔偿,而不能向D船请求赔偿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A ×
答案解析:《海商法》第163条规定,在海上拖航过程中,由于承拖方或者被拖方的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承拖方和被拖方对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的,对另一方有追偿权。可见,港方可以向C船与D船任一方请求赔偿,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ABD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本题中看不出D船有过失呀?
4 # lcxiaotian 发表于 2013年07月25日 12:34:07
第一题就不对吧?救助费用后于港口费用发生的才优先呀!!本体先于!还应该按正常顺序呀!
1. [单选题]2005年3月15日,大连海运公司以其“旅顺”号货轮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3月25日,“旅顺”号从大连出发,驶向美国夏威夷。3月27日,“旅顺”号遭遇特大风暴而受损,面临倾覆危险,之后受到美国阿尔斯通号货轮的救助,勉强驶入日本冲绳的港口进行修理,发生修理费若干。因大连海运公司没有支付修理费,日本某造船厂将“旅顺”号留置。请问:依据中国《海商法》的规定,“旅顺”号发生的上述费用及权利,应该得到最先受偿的是哪一项?A.某银行的抵押权
B.阿尔斯通号对救助费用的请求权
C.在日本冲绳的港口停留所产生的港务费
D.日本某造船厂的留置权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C ×
答案解析:解析:就受偿顺序而言,根据《海商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第25条第1款的规定,首先,B、C项的费用属于船舶优先权,优先于D项的留置权,D项优先于A项的船舶抵押权;其次,B项的救助费用优先于C项的港务费。因此,B项符合题意。

3 # stalin333 发表于 2013年07月24日 22:39:09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都失效了,还能作为答案参考,威武
2 # 云霏儿 发表于 2013年07月24日 22:26:29
. [不定项]有三个公司A、B、C和两个自然人D、E,正拟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初步拟定为2000万元人民币,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此股份公司的设立,正确的说法有:

A.发起人至少要认购700万元人民币的股份
B.在向社会募股时,发起人既可以自己销售股份,也可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C.发起人A公司以作价为450万人民币的专利出资
D.发起人募足股款后,应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


参考答案:A,C,D
您的答案:A,C ×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发起人至少要认购700万元(2000万元的35%)人民币的股份,A选项说法正确。第88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所以B选项中“发起人可以自己销售股份”的说法错误。第83条规定,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在本题中,发起人以专利出资450万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C选项说法正确。第90条第1款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所以D选项说法正确。
缴足与募足是同一概念,真混了
1 # 云霏儿 发表于 2013年07月24日 22:20:23
36. [不定项]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四位合伙人各自有自己的意见,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的是:

A.合伙人甲:“我们四人担任清算人都不合适,应该委托第三人来担任我们的清算人。”
B.合伙人乙:“建议由我们四人中推选出一名清算人。”
C.合伙人丙:“我是大家一致委托的事务执行人,应该由我担任清算人。”
D.合伙人丁:“干脆由我们四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B,D ×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86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因此,可以委托第三人来担任清算人,A选项正确。也可以由合伙人中推选出一名清算人,B选项正确。还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担任清算人,D选项正确。而法律并未规定清算人一定要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担任,C选项错误。

应该就是可以??合伙人担任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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