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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联合政法英杰2011司考冲刺(卷三)C卷》
377# 《学法网联合政法英杰2011司考冲刺(卷三)C卷》 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50 分钟,共有 0 人做过。
详细评论内容
36 # lam132 发表于 2011年09月06日 23:52:52
[quote]lh2011bisheng 2011年09月01日 16:06:31
35. [单选题]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
...[/quote]
d也是错的吧,如果主物是共有的话,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不属于同一人呢
本题估计没有答案
35 # lh2011bisheng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16:31:04
41. [单选题]甲大型商场与乙航空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由乙航空公司将500辆汽车一次性运到甲商场所在地。由于乙航空公司的飞机临时有其他任务,无法一次性运完,遂和甲商场协议分两次运输,多余的费用由甲商场和乙航空公司分别承担。但遭到甲公司拒绝,后来经乙公司调查,甲商场在汽车运到后,并没有马上出售,而是部分出于展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这是合同的约定
甲商场可以拒绝乙公司的要求,因为分期履行对其利益没有损害
如果乙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全部多余费用,则甲商场无权拒绝分期履行
即使乙公司承担分期履行的全部多余费用,甲商场也可以拒绝分期履行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D ×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本题中,A选项错误,因为甲商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不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B选项也是错误的,因为要求债权人承担分期履行的相应费用,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履行。若乙航空公司承担了分期履行的全部多余费用,对甲商场没有造成损失,则甲商场无权拒绝,所以本题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对债权人不造成损失,但是却改变了合同的履行方式,
明明是违约嘛,
凭什么就要求债权人应当履行,
太霸道了吧。
34 # lh2011bisheng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16:06:31
35. [单选题]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
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
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属于同一人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C ×
答案解析:在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并能看出主从关系时,可将物分为主物与从物。主物是指起主要作用的物,从物是起辅助作用的物。从物的构成要件有三:须单独为一物;须对主物发挥辅助作用;须为同一主体所有。区分主物与从物的意义在于确立民法上的“从随主”原则,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合同的特别约定,从物的所有权随主物转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错题一个
请高手指教
33 # szxal2010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15:18:13
24楼的,记住张海峡的出承无效,保背有效,出票和承兑都不能附条件,附条件条件无效,出票和承兑也无效,保证和背书也不能附条件,附条件条件无效,保证和背书有效,
32 # caihaitaoxxx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09:39:49
[quote]望改变 2011年09月01日 00:04:19
62. [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下列关于退伙的表述正确...[/quote]
退货后发生的债务也可能是基于退货前的原因吧 D我认为不选
31 # caihaitaoxxx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09:36:32
[quote]望改变 2011年09月01日 00:09:32
53. [多选题]张某诉江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quote
当事人 包括第三人 就像人包括男人女人 说那个男人是个人 那个女人是个人 没错吧 我的看法 呵呵
30 # 望改变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00:09:32
53. [多选题]张某诉江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部分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
B.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C.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李某为当事人
D.李某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参考答案:A,C,D
您的答案:A,D ×
当事人还是第三人?
29 # 望改变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00:07:38
次测试共有 100 道试题,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50 分钟。您的本次考试得 108 分,做对 76 题,做错 24 题,正确率为 76% 。以下是您本次测试中的详细解析
28 # 望改变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00:04:19
62. [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下列关于退伙的表述正确的有( )A.合伙人甲死亡,当然退伙
B.乙未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被其他合伙人除名
C.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退伙后,应将出资原物返还
D.退伙人对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不再负责
参考答案:A,B,D
您的答案:A,B ×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所以A项的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所以B项当选。《合伙企业法》第52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所以C项的说法错误。《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见D中关于退货人无需为退伙后产生的债务负责的表述正确,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BD
此题答案d是错的,如果因为退伙前的原因引起的债务仍然要承担责任
27 # qingfengshizi88 发表于 2011年09月01日 00:03:48
[quote]zengfp 2011年08月31日 23:08:38
73. [多选题]下列关于可以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说法正确的有(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quote]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个题估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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