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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联合三校名师2010年司考冲刺卷三》
293# 《学法网联合三校名师2010年司考冲刺卷三》 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共有 0 人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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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whb19580622 发表于 2011年06月25日 12:52:08
太不负责,漏洞百出、错误百出
30 # wxy9699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14:58:01
请问82题到底是选对还是选错啊!!
82. [多选题]乙对甲享有10万元债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甲收养了一个地震灾区的孤儿,随后又拒绝继承其父亲的10万元遗产,并将其唯一一件值钱的物品——价值2万元的钻石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但丙不知该钻石的真实价值,也不知道甲对乙负有到期债务,甲用卖钻石所得的钱为其姐买了一套家具作为结婚礼物。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钻石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家具给其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1)须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其中第(2)点中的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权受其直接影响的行为;而基于身份关系而为的行为,比如结婚、收养或解除收养、继承的承认或抛弃等都被排除在外。故A、B项错误。撤销权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行为时具有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债务人为无偿行为而有害于债权时,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当债务人所为行为为有偿时,只有债务人行为时明知有损于债权人的债权,且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此情形的,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本题中,甲虽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该钻石,但丙是有偿取得,并在主观上无恶意,因此,对此行为乙无权主张行使撤销权,故C项错误。对于D项,由于是无偿赠与行为且有害于乙的债权实现,故可以行使撤销权,D项正确。所以,本题应选ABC项。
29 # 范子游离2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13:41:24
59题应该选AB吧,乙地是房屋的所在地,那使用地也应该在乙地啊
28 # 范子游离2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12:48:48
24题B对的吧,乙说:“我没钱还银行的贷款,我可以用对火锅城的10万元出资还贷”。合伙企业法42条: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7 # 范子游离2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12:43:26
[quote]mzsjcyjsk 2010年08月25日 23:43:26
82 [多选题]乙对甲享有10万元债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甲收养了一个地震灾...[/quote]
82题C对的,善意取得还需要以合理的价格,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物的价值,也不为善意,答案应该为CD
26 # wxy9699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11:52:50
35. [单选题]画家李某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李某的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李某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为李某的25幅画,李某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的规定,谢某没有侵犯李某什么权利?李某的姓名权
李某对赠画的发表权
李某对赠画的展览权
李某的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B ×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根据这条规定,李某虽然将自己的画送给谢某,但没有将著作权转让给谢某,谢某只能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取得展览权。

前面都对,但最后一句我的理解是谢某作为所有权人,不能取得著作权,但可以取得著作权中的展览权。李某既然送画给谢某,说明此画并未公开发表的意思,因此应为侵犯其发表权。
25 # 法律咨询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11:51:20
我严重抗议,
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特点的哪个说法是错误的?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公示催告程序没有答辩程序和开庭审理程序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书面异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公示催告程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审理和审判同吗?????、?????
24 # 20100918360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10:22:09
81. [多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制作广告牌,乙制作完成后雇佣丙、丁挂在约定的位置上,由于丙与丁有过节,丙故意将广告牌掉下,本想砸丁,却砸伤了行人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如果甲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戊可以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乙承担后可以向丙追偿
对于戊的损害赔偿,乙与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戊的损害赔偿,丁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D ×侵权法不是改了吗?雇主即使是在雇员有重大过失时也要承担责任,不是连带的啊!
23 # m4u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01:35:23
另类童话 2010年08月25日 23:42:22
82题的解析与答案有问题。应该选CD吧

82题应该是选非题,乌龙了
22 # 法律咨询 发表于 2010年08月26日 00:24:51
看看这题出的,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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