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 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 丙可以另行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 丙不仅不可以请求甲、乙还款,还要赔偿此款被抢夺的其他损失
- 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劳务接受人
- 由姜某与程某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 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 由沈某、姜某和程某负连带责任
- 该企业可以同时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其中一家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后,另一家保险公司的责任也免除
- 两家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 该企业只能向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索赔
- 如果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只赔偿部分损失,该企业可以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家保险公司索赔
- 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崔某承担连带责任
- 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崔某赔偿公司的损失
- 在公司的董事会决定不对崔某提起诉讼时,任何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都可以请求监事会对崔某提起诉讼,若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该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崔某提起诉讼
- 刘小惠与吴改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孙艳时生效
- 刘小惠与吴改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孙艳同意时生效
- 孙艳得以其对刘小惠的债权向刘小惠主张债的抵销
- 孙艳得以其对刘小惠的债权向吴改主张债的抵销
- 由任立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由王明华、曾牛平、葛雅君、任立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由王明华、曾牛平、葛雅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由张薇自己承担损失
- 任立春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 张磊一直反对李博参加合伙的经营,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 李博的入伙有效,因此李博不承担连带责任
- 由李丰凯、张磊、任立春承担连带责任
- 冯强视为被张广收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
- 冯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 冯强能够参与遗产分配,但分得份额只能少于继承人
- 冯强能够参与遗产分配,分得的份额可以多于继承人
- 薛方有权请求万锦伟承担赔偿责任
- 薛方有权请求余海波返还该玉观音
- 李培成有权请求余海波返还该玉观音
- 李培成有权请求薛方交付该玉观音
- 该分包合同应取得蓝光科技的同意
- 天龙公司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 分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由宝地公司和天龙公司对蓝光科技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只能由宝地公司对蓝光科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