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9535 题目内容及评论
9535#
96.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下列对甲、乙所应成立犯罪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
  • 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属于共同犯罪
  • 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共同犯罪
  • C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不属于共同犯罪
  • 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本题有 11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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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mariner任 发表于 2013-8-24 23:53
操,在题干不全的情况下竟然弄对了。哈哈,佩服我自己啊
10 # Bellajun 发表于 2012-11-23 14:26
我是有好粗心!连续三道选非做错!!!
9 # 灰色颓废 发表于 2012-8-13 22:51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请回答96-100题。
8 # yangmei2010 发表于 2011-8-19 09:30
提干不全,抓紧改过来啊!!!
7 # 胡子大叔1984 发表于 2011-6-24 20:23
《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共犯之间有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根据《刑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案中甲、乙二人共谋“教训”丙,甲只有伤害的故意,而乙却暗藏杀心,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根据共犯理论中的实行过限也能得出相同的答案。
6 # VAVA 发表于 2010-8-13 14:38
啥情况 弄个题干不清 浪费时候
5 # pretty_spy 发表于 2010-8-11 17:04
题目隐藏在95题的解析中..........
4 # yazi7217 发表于 2009-8-28 14:54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人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请回答96-100题。
3 # cynthia912 发表于 2009-8-23 23:38
这题想说什么……
2 # 好奇 发表于 2009-7-31 16:58
既然甲乙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犯,那么b答案就不对,因为题干中说错误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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