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 民法 » #9319 题目内容及评论
9319#
以下情形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的有:
  • 消费者肖琳到超市购物,无故被超市保卫怀疑,保卫对她进行搜身检查
  • 张某将邻居贾某的耳朵咬下,贾某起诉
  • A市张某是本地的有名内功大师,德高望重,他病故后,李三在《武坛风云》一书中,刻画的主人公张某是一个无恶不作、欺世盗名的民间艺人。张某的近亲属起诉李三
  • 张三搬家,他小心翼翼捧着他爷爷传下来的一个景泰蓝花瓶,李四在小巷中飞快地骑摩托车,将张三的花瓶撞碎。张三起诉李四
  
本题有 119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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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darker88 发表于 2018-4-13 15:55
A -----生者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
B------生者的健康
c------死者的名誉
d------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不严谨,有异议)

不赔的:、
1.法人
2.侵权诉讼中没提起的
3.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8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6-12 23:49
过去的所谓气功内功大师,现在都一一被曝光,还真是欺世盗名的骗子。
117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6-12 23:49
过去的所谓气功内功大师,现在都一一被曝光,还真是欺世盗名的骗子。
116 # 粮食与精神 发表于 2016-5-10 18: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115 # ChinYau 发表于 2015-8-5 14:46
人格意义现在主流观点都是不能请求精神损害了
114 # istaylor 发表于 2015-5-20 11:25
D 解释得有点牵强
113 # 1440918661 发表于 2015-2-26 02:55
005年10月,金华市法院婺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叶柳根诉杨建赔祖传画像丢失案”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将原告家族祖传画像丢失,给原告家族的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精神痛苦,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院认为,被告杨建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112 # 1440918661 发表于 2015-2-26 02:53
题目很自我主义,他认定啥就是啥,同样题目不同答案
111 # yunzhongxinbu 发表于 2015-1-28 20:25
爷爷传下的花瓶就有特殊的人格意义?那什么东西都可以说有特殊的人格意义,比如说结婚买的汽车、生日收到的礼物、觉得有点胡扯了
110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3-22 21:55
本题库之前有个单选 选不赔偿 选的就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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