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丙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甲的著作权
- 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甲的著作权
- 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丙的所有权
- 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戊的发表权
[quote]ruansy 2012-4-15 20:43
继承人戊享有行使发表权,丙只有原稿的所有权.
故本题答案 ABC
继承人戊享有行使发表权,但著作权人明确表示终生不发表的除外,故选择ABC
继承人戊享有行使发表权,丙只有原稿的所有权.
故本题答案 ABCD.前面几题都有问题.
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所以D错。
发表,署名,修改和保护作品完整是人身权利,不可继承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受遗赠人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当然,此题中作者申明不发表,所以戊不能代为发表。但是“可以行使发表权”是不是等于“继承发表权”呢?这点很纠结。
故本题答案 ABCD.前面几题都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