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章 自然人 » 民法 » #8024 题目内容及评论
8024#
甲、乙均为1979年6月30日出生。甲1997年初参加工作,乙在高中读书。1997年5月31日,甲、乙与丙发生口角,且将丙打伤。丙住院两个月康复,并于199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5千元。本案中,丙的医药费应由谁承担?
  • 甲的父母
  • 乙的父母
  
本题有 7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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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laotang 发表于 2018-12-12 20:09
73 # chiyako 发表于 2017-4-18 19:37
72 # haoranwy 发表于 2016-3-19 23:03
审判时年龄到达18岁,但仍没有经济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71 # Carlo799 发表于 2016-1-9 22:25
完全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无力赔偿的,其父母垫付
70 # 另类法盲 发表于 2015-5-11 17:44
????????????参加工作满16周岁就定型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了????????参加工作就全都认为以自己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了吗?
69 # 五泉山人 发表于 2015-1-12 12:18
赔偿责任产生于侵权发生之日
68 # 筝得箜 发表于 2014-8-2 16:19
176638758 2014-5-18 23:39
审判时年龄到达18岁,但仍没有经济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67 # 阿土生 发表于 2014-6-28 17:28
题目有问题,诉讼时乙已满18,但有无经济能力并未提及
66 # 176638758 发表于 2014-5-18 23:39
审判时年龄到达18岁,但仍没有经济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65 # 正义之剑666 发表于 2014-4-22 16:15
答案应该是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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