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国家机构 » 宪法 » #797 题目内容及评论
797#
下列哪个选项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人事权?
  • 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无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并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 选举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但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本题有 2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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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abc0123456789 发表于 2016-10-17 18:35
1、正职领导人员的产生
(1)本级人大选罢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长;(2)选罢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2、其他组成人员的产生
(1)其他组成人员包括副院长(副检察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其他组成人员由本院院长或检察长提名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
3、助理审判员、检察员的任免
由本院院长、检察长任免。
4、地区的和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检察分院组成人员的产生
提名主体 任免机关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
20 # law、holy 发表于 2015-4-12 10:42
C只是检察院需要上一级申请批准,法院不需要!
19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1 15:27
1、正职领导人员的产生
(1)本级人大选罢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长;(2)选罢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2、其他组成人员的产生
(1)其他组成人员包括副院长(副检察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其他组成人员由本院院长或检察长提名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
3、助理审判员、检察员的任免
由本院院长、检察长任免。
4、地区的和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检察分院组成人员的产生
提名主体 任免机关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

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副)庭长、审判员 省高院院长 省人大常委会

检察院分院检察长、
副检察长、检委会
委员、检察员 省检察院检察长 省人大常委会
18 # 西政人在外 发表于 2014-7-29 20:51
上级检方提请同级人大批准~
17 # evilwater 发表于 2014-4-22 14:31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但是对检察长的选举和罢免须报经上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16 # chenchenchen12 发表于 2012-9-15 00:56
panniw 2011年02月17日 14:28:41
1、正职领导人员的产生
(1)本级人大选罢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长;(2)选罢地方人...
15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19 11:56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但是对检察长的选举和罢免须报经上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14 # lh12369874 发表于 2012-8-3 10:20
1、正职领导人员的产生
(1)本级人大选罢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长;(2)选罢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2、其他组成人员的产生
(1)其他组成人员包括副院长(副检察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其他组成人员由本院院长或检察长提名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
3、助理审判员、检察员的任免
由本院院长、检察长任免。
4、地区的和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检察分院组成人员的产生
提名主体 任免机关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

13 # ee4412 发表于 2012-7-15 09:52
选举和罢免程序:
(1)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2)乡级人大主席团或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罢免案。
12 # destiny2012 发表于 2012-5-16 14:51
a应该不是人事权吧,我第一个就把它排出了,有点不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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