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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有限责任公司在1996年11月遗失一张可背书转让的汇票,该公司会计未经领导同意使以个人名义向票据支付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申请公示催告,该中级人民法院经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后该法院未经白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便依职权直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该公示催告程序在哪些地方违反法定程序
  • 该汇票的持有人应为白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会计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 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书
  • 管辖法院应为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 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应依申请人申请作出
  
本题有 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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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nordex1 发表于 2015-7-30 10:32
这道题的案情太牛了,程序步步错,公示催告程序还成功了。
7 # voice1310 发表于 2013-5-30 13:41
lawerhero 2012年06月26日 11:48:39
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6 # aoobiao 发表于 2012-7-22 11:03
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5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6 11:48
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93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32条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4 # 笨笨李 发表于 2011-6-8 10:40
与第9题矛盾
3 # 笨笨李 发表于 2011-6-8 10:39
232、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D不选
2 # Oshell 发表于 2010-8-2 23:09
zzwzmj 2010年07月30日 03:34:16
该汇票的持有人应为白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会计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法院怎么知道,这也算违反法定程序?
1 # zzwzmj 发表于 2010-7-30 03:34
该汇票的持有人应为白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会计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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