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 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 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 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