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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N区居民邵伟雄请邻居叶明星帮忙,在A市F区永一副食商亭(该商事为坐落于A市S区的海龙食品公司设立,用的是海龙食品公司的营业执照)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在开启到第三瓶啤酒时,该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将邵伟雄及其朋友和家人都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事情发生后,赶快送往医院治疗,并迅速到出售该啤酒的永一副食商亭交涉。永一副食商亭派人到邵家查实,确认该爆炸的啤酒为该商亭所售,但认为该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啤酒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在啤酒厂(该啤酒为L省D县红山啤酒厂生产),让邵伟雄找厂家索赔。邵伟雄因伤住院半个月,花费了5000多元医疗费,其朋友乔鸣、李启、其子邵小雄也各花费了数十元至上百元不等,这些钱当时都是由邵伟雄支付的。事情发生一个月后,邵伟雄治好了伤,准备到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赔偿上述所有损失。邵伟雄为此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现假设你是值班律师,请回答:谁可以作为本案原告人?
  • 邵伟雄
  • 乔鸣
  • 李启
  • 邵小雄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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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8-14 15:31
A、B、C、D项所列四人均被同一啤酒瓶炸伤,均有诉讼权利能力,均可作本案原告。
3 # wuxinxing46 发表于 2011-9-9 11:03
哈哈 的确 原告人只是在刑诉中的 好眼力啊
2 # 罗翠 发表于 2011-8-30 16:34
迷糊不再 2011年08月25日 22:06:11
民事纠纷何来原告人。
……
1 # 迷糊不再 发表于 2011-8-25 22:06
民事纠纷何来原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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