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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以自有厂房作价10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自有专利技术作价5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价格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丙公司不能成立,因为没有现金出资
  • 因为技术革新,乙公司的专利技术价值减损,经再次评估价值为20万,可以据此认定乙公司虚假出资
  • 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丁公司、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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