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如实供述自己罪刑,真实悔罪并积极退赃,并避免损害后果发生,对周某可以减轻处罚
- 如因为周某的行为,使得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可以对周某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决定对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不得假释
- 如张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在不考虑其他情节的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如本案中张某系向周某的情妇白某行贿,请求白某向周某美言。张某并未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白某又不属于非国有公司、企业等单位的人员,因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其行为不成立犯罪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