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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2#
[10司考真题卷三第8题]:北林公司是某小区业主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关于业主与北林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北林公司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业主甲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北林公司有权请求业主甲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
  • 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欠款,业主委员会无权拒绝
  • 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予以拒绝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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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beautystar 发表于 2014-9-3 17:34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2 # 林浩哲 发表于 2013-7-24 12:44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11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5-20 11:45
第8条第2款,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10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5-20 11:44
7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 # shenjian520 发表于 2013-5-20 11:43
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 # costner0520 发表于 2013-3-1 16:01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 # bankofworld 发表于 2012-2-13 22:27
解释的很好 谢谢
6 # Hhoo 发表于 2012-2-6 13:45
本题考点为“物业服务纠纷”,直接根据《物业服务纠纷解释》条文即可得出答案。
5 # 929xiaotu 发表于 2011-7-4 15:55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 929xiaotu 发表于 2011-7-4 15:53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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