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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住所地在沈阳)与法国乙公司(住所地在郑州)在石家庄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但乙公司向法院申请确定该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深圳中院
  • 石家庄中院
  • 郑州中院
  • 沈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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