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撤销裁决:证据伪造、隐瞒裁决定性的证据——性质恶劣;
2)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条件不足。
D选项新法已经改为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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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申请撤销的申请期限是6个月,申请不予执行的申请期限是整个执行程序的时间。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主体是承担实体义务的人,两者的主体是不相同的
申请撤销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向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3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申请不予执行与申请撤销的法定条件基本上相同,但申请撤销多了二个条件:
1、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