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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某和皮某分别是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和随员。安某多次参加乙国群众举行的反政府集会和游行;皮某则是大量订阅乙国反对党公开出版的刊物并将有关内容向甲国报告。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 安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
  • 皮某的行为违背了外交人员对驻在国的有关义务规定
  • 一旦安某或皮某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其外交特权与豁免即应被剥夺
  • 一旦外交人员的行为被确定为违背了相关的义务,驻在国可以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离境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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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26 03:45
对派遣国政府提出抗议并要求其承担国际责任、宣布使馆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等,但是不能剥夺该外交人员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除非已由派遣国明示放弃。
6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26 03:44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三等秘书、随员都是外交人员,因此在驻在国享有外交特权和管辖豁免。同时还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包括: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例如不得介入党派斗争、不得参加或支持旨在反对接受国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其他用途、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专业或商业活动等。
5 # linzhi21 发表于 2014-6-8 15:55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三等秘书、随员都是外交人员,因此在驻在国享有外交特权和管辖豁免。同时还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包括: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例如不得介入党派斗争、不得参加或支持旨在反对接受国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其他用途、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专业或商业活动等。
4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24 14:40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三等秘书、随员都是外交人员,因此在驻在国享有外交特权和管辖豁免。同时还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

包括: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例如不得介入党派斗争、不得参加或支持旨在反对接受国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其他用途、不应在接受国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专业或商业活动等。因此,安某的行为违背了义务,而皮某的行为是订阅接受国反对党公开出版的刊物,并没有违反义务,

在外交人员违反义务的情况下,驻在国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对派遣国政府提出抗议并要求其承担国际责任、宣布使馆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等,但是不能剥夺该外交人员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除非已由派遣国明示放弃。
3 # ee4412 发表于 2012-7-17 15:55
安某的行为违背了义务,而皮某的行为是订阅接受国反对党公开出版的刊物,并没有违反义务,所以A正确,B错误。
2 # orlane 发表于 2011-6-20 09:10
驻在国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对派遣国政府提出抗议并要求其承担国际责任、宣布使馆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等,但是不能剥夺该外交人员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除非已由派遣国明示放弃。
1 # wsktfqpso-88 发表于 2011-6-13 16:34
D错,可以不加解释地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应该不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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