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7月30日
- 2011年8月14日
- 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两年
- 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两年
二审判决直接生效!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的程序,依据执行地法律的规定。本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前款规定的期间,内地判决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申请执行的,从判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判决到内地申请执行的,从判决可强制执行之日起计算,该日为判决上注明的判决日期,判决对履行期间另有规定的,从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开始计算。
法律仅规定二审判决是生效判决,并没有明确具体的生效时间。
实践中有三种观点:
1、二审判决作出之日生效;
2、二审判决宣判之日生效;
3、二审判决送达之日生效。
啊,二审判决直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