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诸如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
(3)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诸如边界条约、有关自然资源和道路交通的条约等
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边界、自然资源、道路交通等。
二、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诸如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
三、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诸如边界、有关自然资源和道路交通的条约等。
(2)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诸如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
(3)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诸如边界条约、有关自然资源和道路交通的条约等
一、政治条约不予继承,诸如同盟条约、友好条约、中立条约、共同防御条约等。
二、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诸如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
三、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诸如边界、有关自然资源和道路交通的条约等。
条约的继承。
两个继承:
(1)处理与所涉领土有关事务的“非人身条约”,如有关边界制度的条约,有关河流利用、水利灌溉、道路交通等方面的条约,一般继承。
(2)有关中立化和非军事区的条约,一般继承。
两个不继承:
(1)与国际法主体资格相关联的“人身条约”,如参加某一国际组织的条约,一般不继承。
(2)政治性的条约,如同盟条约、和平友好条约、共同防御条约等,一般不继承。
按照国际惯例,条约继承的一般原则是:一、政治条约不予继承,诸如同盟条约、友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