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委员会有权对是否继续仲裁审理作出裁决
- 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决驳回仲裁申请,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
- 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以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等正确解析
仲裁庭受理后~~仲裁庭开庭前这段时间怎么算?
仲裁过程中不等于已经进行开庭
中海塘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双方在交付家具时签订的《补充协议》,表明其对仲裁效力有异议,适用第二十条,其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定,裁定仲裁效力是否有效。另一方未请求法院做出裁定,题干没表明就是没有。因《补充协议》约定将纠纷处理方式变更为诉讼,所以仲裁无效力。仲裁无效力,不能继续仲裁审理。应当裁决驳回仲裁申请,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仲裁法解释》
第十八条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没有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视为没有仲裁协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