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1226 题目内容及评论
1226#
2.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无效
  •   有效
  •   效力待定
  •   得变更或撤销
  
本题有 8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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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law、holy 发表于 2017-4-6 20:47
合同效力待定,但物权转让有效
7 # 在北方司考 发表于 2014-9-7 21:10
无权 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正确答案B
6 # 路多多 发表于 2013-8-5 16:07
b
5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7-6 20:52
cpyz 2012年04月18日 22:22:53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
依据2012《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均有效,本题选B;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没有)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4 # cpyz 发表于 2012-4-18 22:22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权利人不追认,则合同无效,假如甲不追认,那么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丙就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但根据善意取得原则,丙因善意取得取得所有权,这不相互矛盾吗?
3 # zhanghesheng8 发表于 2010-8-28 09:20
2 # zhanghesheng8 发表于 2010-8-28 09:20
人家问的是合同的效力,没问你善意取得。比如别人问你吃饭了么?你回答:我不饿。
合同效力待定,乙因善意取得取得所有权。
1 # 浆果网赚网 发表于 2010-7-28 16:43
这道题目没有考虑善意取得制度??题目是否有点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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