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3#
人民法院就当事人提出的对已经发出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申诉经过复查,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申诉无理的,应当: ( )
  • 判决驳回
  • 通知驳回
  • 裁定驳回
  • 决定驳回
  
本题有 15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73
18
4
详细评论内容
15 # 三明669 发表于 2017-3-7 17:04
  206、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14 # liolyer 发表于 2013-8-5 13:35
原题用词错误。申请再审和申诉是两回事。申诉是宪法性权利,申请再审是诉讼法权利。不同的。
13 # tobyshang 发表于 2013-7-19 17:13
草你大爷 人家说的是申诉
12 # voice1310 发表于 2013-5-29 16:25
lawerhero 2012年06月25日 00:17:07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11 # darine2015 发表于 2013-2-16 21:58
是呀,申诉和再审申请是二码事,本题给的解释好像不大准确嘛。
10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5 00:17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同时,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181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179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9 # 巴特勒船长 发表于 2012-5-27 18:03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同时,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181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179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8 # 消毒池 发表于 2011-7-22 20:10
申诉和当事人申请再审不是一概念
7 # rockfuyu 发表于 2010-6-4 14:25
申诉,可以向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府等进行,申诉的内容也是多样的,不仅仅包括法院的裁判,题目说的是,申诉人就法院的判决、裁定向法院进行申诉,法院就此应作出的反应。
6 # 可乐兜 发表于 2009-7-14 10:58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所作的实体处理决定。一个刑事案件只能有一个刑事判决,而且必须是书面的。
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总是或者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刑事裁定主要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但也用于解决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如减刑、假释的裁定等。一个案件可以有若干个生效的裁定。裁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刑事诉讼中的决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以处理、解决某些问题的一种方法。决定既不同于判决,也不同于裁定。因为判决和裁定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采用,而决定不仅法院可以采用,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也可以采用。如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等。但是必须明确,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中使用决定,只能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而不能用于解决实体问题。人民法院的决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法院的决定一经作出和宣布,除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外,均应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上诉或抗诉。
点击查看更多